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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7-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以下简称励耕计划),根据《平顶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通知》(平资助〔2022〕17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成立2022年励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魏红涛(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东林(党委委员、副局长)

 员:局班子成员

王国亭(办公室负责人)

孙彦东(人事股股长)

张耀军(普教股股长)

 丽(职成教股股长)

张晓华(幼教股股长)

任焕英(思政股股长)

李国强(党风行风监督室主任)

殷晓伟(政策法规股股长)

薛帅旗(教育工会主席)

郑俊平(资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资助中心,由王东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俊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励耕计划工作。

二、范围及标准

励耕计划资助范围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包括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两部分,一般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重点资助对象为受助范围内,在教育、教学及日常生活中有突出表现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和因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师生不受不法侵害等见义勇为导致重伤、致残甚至牺牲的教师,资助标准为2-5万元,重点资助人数为总资助人数的4-6%。

三、拟分配名额

我市励耕计划20名。原则上每乡镇中心校上报1-2名、每市直学校(园)上报1名。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多报1名或不报(请提前和资助中心联系及时调整)。

四、申请条件

申请励耕计划教师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特别是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以下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四)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五)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上年度获得资助的教师。

受资助教师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

五、申报、评审原则

(一)坚持“自愿申报、逐级评审、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同样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首先考虑教师本人重大变故。其次,考虑已婚教师配偶、子女,未婚教师父母有重大疾病者。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

(四)征求并充分尊重推荐单位意见。

六、工作程序

(一)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各学校(园)制订实施方案,成立评审小组,召开励耕计划专题会议,加大政策宣传,做到辖区内所有教师人人知晓。(留存签到表、会议记录、照片及政策宣传材料)

(二)凡符合励耕计划相关要求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园)递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含400字左右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学校(园),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因生病申请的病历、治疗等相应票据;其他突发事故的相应证明材料、因残疾致贫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自然灾害致贫的提供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重点资助对象材料应包含教育、教学及日常生活中有突出表现,因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师生不受不法侵害等见义勇为导致重伤、致残甚至牺牲等材料内容。

已牺牲教师由生前任职学校(园)代为申报。

(三)乡镇中心校和市直学校(园)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其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留存调查记录、照片),重点对教师家庭经济收支情况、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困难进行认定,其中重大疾病认定应以两年内扣除医保报销、商业保险后自费用于医疗的费用为主要参考,突发事件认定应以两年内因相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主要参考。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开展初评工作(留存评审记录、照片),初评通过后将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初评通过的教师相关材料报送至局资助中心。

(四)教体局领导小组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评审。在局班子会或局党委会上对申报教师情况逐一汇报,确定出拟受助教师名单(留存记录、照片)。拟受助教师名单在教体局和教师所在乡镇中心校、学校(园)同时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模板见附件3)。公示中,如有异议,教体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局资助中心汇总逐级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五)终审。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对上报的申请资助的教师进行终审。

(六)资金发放。局资助中心收到资助资金后,及时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发放到每位受资助教师手上,并组织教师签收。将发放仪式的影像资料及典型受资助教师的文字材料直接邮寄至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档案管理。各乡镇中心校、各市直学校(园)均要建立励耕计划档案。归档材料如下:1.个人申请材料(申请书、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复印件)。2.工作过程性材料(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工作的签到表、会议记录、照片,政策宣传材料,调查走访、初评的记录及照片,公示照片,签收表复印件等)。

七、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请材料。申请书、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复印件。

(二)励耕计划困难教师项目资助名单汇总表(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档。

(三)乡镇中心校、市直学校(园)公示照片。

(一)、(二)项材料于76日上午11点前以乡镇中心校和市直学校(园)为单位报送局资助中心,(三)项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报送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涉及家庭经济困难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开展宣传宣讲工作,确保所有教师都能知悉项目的要求、程序等,让教育助学项目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各单位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查受助资格,规范程序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评审原则,确保资助精准、工作绩效显著。

(三)信息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教师敏感信息及隐私。

电话:3303188

电子邮箱:wgzz8122673@126.com

 

附件:1.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

2.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

3.励耕计划困难教师拟资助公示

附件1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

教师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任教时间


职称


所在学校(园)


学段


担任工作及职务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  庭

经  济

状  况

主要收入来源


家庭年收入


人均年收入


家庭住址


邮编和联系电话


申  请

彩  票

公益金

项  目  资助款

理  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 校(园)

初  审

意  见

 

 

 

 

 

 

校(园)长签名:              公章          中心校校长签名:            公章

县  级    部  门    评  审    意  见    及公示  结  果

 

 

 

 

县级部门负责人签名:             公章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教师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学校初审,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县级部门评审;

2.“家庭成员情况”一栏须填写家庭所有成员的详细信息;

3.“申请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资助款理由”一栏应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4.“学校初审意见”和“县级部门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两栏填写应尽可能详细,校长和县级部门负责人须分别签名(人名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县级部门公章。


附件2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

学校(园)名称:                 (此处加盖公章)

编号

地级市

县(区、市)

学校名称

教师姓名

性别

职称

身份证号

家庭贫困原因简要描述

学段

是否推荐重点资助对象

资助

金额(元)





























































































































































填表说明:

1.本表由乡镇中心校、市直各校(园)负责填写汇总初评通过的教师名单。

2.根据初评通过教师的困难程度,由重到轻,“编号”从1开始,依次为2、3……依此类推。

3.“家庭贫困原因简要描述”应当对教师家庭收支、造成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进行重点描述。

4.“学校名称”一栏应与学校公章一致;

5.“学段”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附件3

2022年励耕计划困难教师拟资助名单公示

      ****学校(园、中心校)(单位全称)2022年励耕计划困难教师拟资助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10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

**学校(园)电话:*******
**中心校电话:*******
舞钢市学生资助中心电话:3303188
平顶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3738156

 ****学校(园、中心校)(公章)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资助金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