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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实验幼儿园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15]79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考核、评议、监督,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精神。

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1895文件精神。

二、成立职称考核小组考核组工作

  长:赵慧霞

副组长:王景华   曹翠翠

  员:任彦巍  刘彩歌  刘迎辉 李彩红

三、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

1.成立职称推荐工作考核小组,其成员中一线教师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2.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

3.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

4.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在师德师风、业务学习、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5.采取科学规范的量化赋分办法,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提出推荐人员并予以公示。

6.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四、教师推荐计分办法

(一)基本要求

1.申报人必须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能力经历及工作业绩的所有条件。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计分。

2.《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第六章评审监督中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不予计分。

(二)计分公式

总分=近五学年任职考核实得分+校龄分+现职分+教龄分

(三)量化赋分标准

1.近五学年任职考核实得分(500):幼儿园严格按照任职考核细则计分,任职考核每学期末组织一次,每学年上学期与下学期合计平均分为本学年实得分,每学年满分为100分。

2.校龄分:每年加1分,最高至10分封顶。

3.现职分:任现职以来每年加1分。

4.教龄分:每年加1分。

六、按教育局要求对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经历审查盖章、装订,上报教育局人事科推荐人员的所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