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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街中学大型活动安全申报审批制度

发布日期:2023-02-21 来源: 浏览次数:


在全面开展素质教育的今天,学校常要开展各种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活动。然而,学生在校内外活动时,又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近些年来,在全国各地也先后发生过各种让人触目惊心的意外事故,所以引起了各级领导和教师,家长们的高度重视。为了使各种活动能在安全的基础上,有序地开展,制订《庙街中学大型活动安全申报审批制度》如下:     

一、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外出活动,应先由学校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校委会同意盖章后,报局批准,才能进行活动。  

二、学校写申请报告时应写清楚活动内容,活动地点,起止时间,参加活动人数,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等情况,还应写清组织的形式和防护措施等内容。

三、活动需要用车时,应对所用车辆和司机严格审查,并把车数、车号、车型、司机姓名、工龄、驾驶执照、行车证的号码写在申请报告中。

四、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组织的小范围的活动,也要按照活动的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校领导批准后,才能活动具体如下: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管理,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学校在本校操场、租用外界运动场、礼堂等公共场所面向师生及校外人员举办的活动:  

1.文艺演出活动;  

2.各类庆祝、庆典、集会等活动;

3.体育竞赛、科技竞赛等;

4.专题报告会等;

5.新生注册报到;

6.其它大型活动。  

第三条、政教处是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大型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根据第四条之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

第六条、政教处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审查工作,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提前几日向政教处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1.大型活动的总体方案。包括活动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人数、参加活动的对象和主要领导、入场方式、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等;

2.有关部门或校领导同意举办大型活动的证明;

3.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实施方案以及突发事故处置预案,包括安全责任人、保卫人员数量、保卫人员任务分工和应急措施    

第七条、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所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牢固安全,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检验合格;

2. 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3.电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夜间举办活动必须有照明设施及临时停电的应急措施;  

4.出入口畅通、标志明显,安全门必须是自由门或外开门;

5.危险路段、部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有明显警示标志;

6.入场人员不得超过场地核定容量;

7.如需租用车辆,必须用公交公司或旅游公司的车辆 

第八条、经学校批准(校长和德育副校长审批) 举办的大型活动,政教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2.制定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方案,并保证有效实施;  

3.活动开始前,会同举办者勘察活动场所,排除不安全隐患; 4、 根据大型活动规模,安排保卫力量;  

5.维护治安秩序,做好治安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6.保障活动场所通道、出入口畅通,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第九条、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自觉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有秩序地入场退场;  

2.严禁随意抛扔物品或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和其它妨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活动现场;  

3.严禁在禁烟禁火部位吸烟或私自动用明火。  

第十条、参加大型活动执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纪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举办者违反本办法,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办单位负责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