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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2025-11-06 来源: 浏览次数:

应急管理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科学应对今后一个时期可能发生的疫情,保护人民的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全面提高我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与应对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的事件,包括:1.人为因素所致的可预防的突发事件,如:严重的火灾、水灾、爆炸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特大车祸事故、群体斗殴伤亡等外伤性事故以及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集体中毒事件等;2.非人为因素所致的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如:传染病暴发、地震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指导原则和目的:本着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合理利用资源配置、提高医院对灾害事故急救能力的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突发外伤性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要严格遵循“依法管理、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科学处置、保障有力、救治有效”的原则,确保在接到应急医疗救治任务时,专业救治人员能够迅速集结并到达现场,科学有序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使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舞钢市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领导小组。

2.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的组织指挥工作。

2常务组长:在组长领导下协助组长并具体负责本院急救和突发灾害事件救治的组织指挥工作。

3组长:在组长领导下协助组长并具体负责本院急救和突发灾害事件救治的组织指挥工作。

4)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急救和突发灾害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医院急救和突发灾害事件救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科室及各级人员在平时及救治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组织、指导院前、院内及现场的急救和突发灾害事件救治工作,做好人员培训。

5)领导小组成员

院办主任:负责急救工作的通讯联络,实施人力、物资运输的供应。

医务科主任:负责各科协调工作,实施医、药、技人员调配的落实,配合各分队、各科室制定抢救方案,完成抢救经过的书面记录和总结报告,做好抢救工作人员的登记。

护理部主任:负责实施护理人员的调配与安排,参加制定抢救方案。

感染管理科主任: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医护人员的防护及院内消毒隔离工作;负责传染病知识培训,督促传染病的上报工作。

药剂科、医学装备科、后勤科主任:负责药品、器械、后勤物资等的保障供应。

财务科科长:负责卫生应急工作中财务管理。

信息科科长:保障我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通讯、网络畅通。

疾病预防控制科主任:负责传染病的监测及上报。

3.成立舞钢市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专家组。

(四)应急分队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建立有院内、院外两个救治专家组。负责严重的火灾、水灾、爆炸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特大车祸事故、群体斗殴伤亡事故、集体中毒事故、爆发性疾病、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外、院内救治工作。

1.院外应急救治专家组:负责院外现场救治工作。

2.院内应急救治专家组:负责院内的救治工作。

急救队员根据科室人员调整情况每年进行调整

(五)信息处理:总值班、急诊科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突发性重大灾害性事件的通知和急救电话时,立即向带班院领导报告,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指挥系统,组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采取初步控制措施,并视事件性质与程度,决定是否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处置程序和措施

1.接受指令: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指挥部接到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任务的通知或院内出现的急救和突发灾害事件救治的报告时,根据对突发事件进行的综合评估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立即启动相应指挥系统和应急医疗救治队伍,紧急呼叫医疗队员,要求所有人员按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做好出发前的一切准备,可随时按要求赶往事发地点,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急救:医疗队在队长带领下赶赴现场后,应尽快与现场指挥部取得联系,在现场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医疗救治工作。在现场急救过程中,医疗救治队员要及时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同时进行检伤分类,并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现场医疗队要加强同现场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现场的医疗救治工作进展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协调抽调的医院急救车辆,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配指挥下,开展伤病员的转运工作。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内救治:重症医学科预留2-3张重症床位,对转运至我院的重症伤病员,优先收入重症医学科救治,保障患者安全。对伤情涉及多学的重症患者应立即组织人员及时、高效地进行救治,并把医疗救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医院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

(七)常备急救物资及物品保障

1.急诊科

1抢救器材:配备多功能抢救床、心电图机、除颤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输液泵、吸引器、输氧装置、血压脉搏监护仪、气管插管设备,以及各种治疗包、穿刺包、导尿包等。

2药品保障应对外伤、出血、休克、心衰、呼衰、急性肾衰、肝衰等相应急诊抢救的药品具备相对恒定数目。内外科出诊箱和急救车存放物品、药品应列表统计,定期检查。

3急救车辆及其配备的药品物品处于备用状态。

2.各病区保证床位、抢救器材、抢救药品到位。

3.医技科室要保证在接到应急指令后所需检查设备保持在正常运转状态。

4.行政、后勤、物资、设备及其他工作人员在重大事件的急救任务面前,无论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一旦接到急救命令,都要迅速到岗,全院各部门都要开绿灯,简化手续,抢救优先。

(八)技术保障

1.应急医疗救治组织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2.加强对应急队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建立定期技术培训和模拟训练制度。救治队员要进行专业化训练及现场急救培训,熟悉各种器材设备的使用。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使全体人员经常保持在应急状态,成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斗集体。

3.加强对应急车辆、物资器材的维护和保养。

二、散发事件的急救服务

院内突发事件的急救系统: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实行全天候24小时急诊服务制度,具体分工为:

1.内、外、儿科系统急诊:设在医院急诊科。内科系统急救以急诊科为主,外科、儿科系统急救以相关专业病区为主。

2.妇产科、耳鼻喉、口腔科急诊:设在上述各科病区内。

3.对需立即手术的病人可直接送手术室手术。

(二)应急工作系统

1.院外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则上由急诊科接诊,根据院内急救系统的分工,就地抢救或由绿色通道(或首诊医师)转运至各专业科室。

2.院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则上由急诊科或各相关专业科室负责抢救,重症患者由重症医学科主导救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医院的日常工作中,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职工以及其他来院人员等在院内突然发生心跳骤停、猝死、意外损伤、院内感染暴发及科室不能独立解决的突发情况等。)

(三)急救原则:实行就近就地抢救原则

1.认真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急救工作制度。

2.发生在不具备抢救条件的地点,如门诊、公共区域时,现场医护人员立即急救,同时通知急诊科,由急诊科负责全面抢救工作。

3.住院病人在进行科室以外的辅助检查等院内活动途中发生意外,由陪检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同时立即通知所属科室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负责全面抢救,必要时同时通知相关专业医师到场参加抢救。对急危重症患者,科室要在拟对其进行外出检查时,制定应对意外的方案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4.发生在具备抢救条件的科室或附近,如各病区、手术室、介入手术室等,由所在科室或相邻最近的科室负责急救任务,若受条件所限不能独立完成,应在急救同时,请相关专业科室紧急会诊协助抢救。被邀请科室应在指令时间内到达抢救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患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至疾病所属专业科室。

5.急诊科各诊室在诊疗过程中要把急诊和需要急救的病人区分开来,不能因为正在处理急诊病人而延误急救病人的处理。不因病人的身份不明或未带钱款而拒绝抢救,应先抢救病人生命,在抢救过程中在辨明病人的身份及工作生活地点,设法通知家属或单位。

6.涉及到法律的急救病人,除正常抢救外,还需与司法部门联系,解决急救工作以外的事宜。复合伤、多发伤急救时,有关科室接到急诊科人员的通知后应无条件到场参加抢救。

7.遇到成批危急患者的抢救,白天应通知医务科和院领导,中午及夜间需通知总值班,以便做好抢救协调工作。对工伤的急救,由急诊科、医务科、总值班或院领导及时向有关单位协调、汇报抢救情况。

8.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总值班应协助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