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河舞总医院行风建设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医德医风、行风建设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建设, 全方位落实“ 一岗双责 ”和“ 九项准则 ”等各项要求,不 断完善医德医风考评管理制度,强化医务人员责任意识、 纪律意识、道德意识,努力形成良好行业风气,依据新形势要求和医院医德医风、行风建设现实状况及工作实际,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本部门医德医风 、行风建设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引领广大医务人员 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医疗行为,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 、技术精湛 、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医疗卫生队伍。
第三条 把医德医风、行风建设作为科室负责人管理 绩效考核的关键指标,纳入科室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成立医德医风建设 、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医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疗质控部。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医德医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卫健委及省市卫健委相关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工作指示精神;二是负责医院医德医风、行业作风 建设顶层设计工作。审定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验计划实施情况,协调全院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三是对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行为规范人 和事作出处理决定。 四是讨论修改并完善医德医风、行风 建设考评管理制度;五是听取相关科室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督导工作开展,并负责向院务会 汇报工作;六是督促各科室深入加强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建设,不停提升病人综合满意度。
第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根据医院总体部署,制定实施本科室年度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工作计划、方法。二是根据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共同 主体责任和共同监督责任要求,督导、检验、协调相关职 能科室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工作,督促各科室上报医德医 风、行风建设工作计划,定时进行工作分析,提出整改意 见和处理提议。三是督导、检验各科室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工作档案资料管理。 四是负责医德医风、行风建设考评 和管理。五是负责医德医风、行业作风投诉,督导相关部门调查核实,限期整改与处置工作,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与医院纪委协同处置。
第四章 适用范围及内容
第七条 医德医风、行风建设适用范围: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理人员、 医技、药剂、收费、门诊部等对外窗口服务人员及行政、后勤工作人员(以上统称医务人员)。
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科室或个人私自收费。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 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 通道 ”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 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2.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规定,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以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 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 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 险和费用负担。
4.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院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5.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6.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 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 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 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8.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 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 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 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9.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 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 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 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 排。
10.其他违反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建设的行为。
第五章 管理办法
第八条 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坚持定性 考评和量化考评相结合,和医务人员年度考评、定时考评 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考评管理体系。
第九条 由医院医德医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 施,各相关职能科室依据医务人员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结果,将日常检验、 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彰 奖励等统计作为关键参考依据 ,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
第十条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由行风办公室(医疗质控部) 牵头,各科室、各部门积极配合落实。
第十一条 考评结果和医务人员晋职晋级 、 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年度考评等挂钩。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评时 , 医德医风 、行业作风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较差三个档次,评定为较差的,一年内不得晋 职晋级、 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资格。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