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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25 来源: 浏览次数:

舞建议字〔202215号                 签发人:付建喜

办理结果:B

对市十届人大次会议

14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文博、刘子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内三无小区管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我市存在大量的“三无小区”,部分小区存在基本公共设施老化、生活区缺少整体规划、居民家用车辆乱停乱放、环境卫生较差、私搭乱建现象严重等问题。除寺坡钢司生活区在经过“三供一业”改造交由寺坡办事处管理后委托了三家物业企业提供基础性的物业服务外,很多“三无小区”目前没有进行物业全覆盖。

“三无小区”整治工作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市重点的惠民工程。以小区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环境整治为突破口,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综合治理社区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基础设施,畅通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积极推进规范化社区建设,进一步优化社区自然环境。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的,辖区办事处要加大投资力度,提升社区硬件水平。

各街道办事处要把服务居民群众、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让群众在城市生活中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积极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暂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及时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的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由街道通过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满足居民基本物业服务需求。

我局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做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加强与各街道办事处的协调联动机制,各街道办事处也相继成立了物业管理科,以加强属地监管力量。同时,严格按照《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针对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只注重物业费的收缴、轻视服务质量、收费标准不公示、公共收益不公示等问题,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加大监管力度,依托平顶山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办法》,对物业企业未依照法律规定公示信息的行为进行惩戒,将社会形象差、服务不规范、管理水平低、违法违规及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由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淘汰服务不到位、群众意见大且投诉多的物业服务企业;扶持信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推动物业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20227月20

 

 

 

联系单位: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122694                    联系人:张耀辉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