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1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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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财〔2022〕63号 签发人:胡国刚
办理结果:B
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1号的答复
王丽英同志:
感谢您对市财政局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全市公职人员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员会、审计厅等联合下文《关于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补贴的通知》,我市已将现有工资、津贴发放标准进行了上报,待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后,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我们将予以调整。
再次感谢您对市财政局的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联系单位:舞钢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13837586039
联 系 人: 谢春霞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