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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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建议字〔2021〕13号 签发人:付建喜
办理结果:C
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6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殷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舞钢公司1号门外道路南侧打造地标性旅游景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扮靓舞钢,一直是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近几年我市一直围绕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建设,下步我们会积极向市政府反映,您提出的湿地公园与舞钢公司1号门连在一起设计规划参观景点,具体实施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122694 联系人: 胡刚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