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舞钢市委员会提案第104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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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财〔2022〕67号 签发人:胡国刚
办理结果:B
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舞钢市委员会提案第104号的答复
赵东方同志:
感谢您对市财政局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及时向医保局缴纳医保资金”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元月,我市实行预算一体化系统,由于系统不太完善,3月份又赶上税务系统升级,导致医保金未能及时拨付到户,截止目前,已拨付到6月份。按照有关规定,医保金缴存不超过3个月不影响报销结算,参保职工医疗费用就能及时结算报销。
再次感谢您对市财政局的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联系单位:舞钢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13837586039
联系人: 谢春霞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