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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1-15 来源: 浏览次数:

舞医保〔2021〕18号                  签发人:袁江涛

办理结果:A

舞钢市医疗保障局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赵素英委员:

您提出关于“关于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实施慢性病长处方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第十九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根据当前疫情这一特殊情况,国家医保局2020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家卫健委2020年2月17日出台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 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2021年3月25日也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健委在疫情期间对慢性病人员的管理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各医疗机构实行预约分诊,推行慢病长处方制度。根据患者情况,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指导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加强对使用长期处方患者的用药教育,使其增加合理用药知识,提高自我用药管理能力和用药依从性,并告知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任何不适,及时就诊。通过分时段的预约、分诊及长处方制度,尽最大努力减少患者在医院的聚集,从而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是不断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家庭医生团队密切与慢性病签约居民的联系,通过门诊治疗、随访、健康咨询、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精准慢性病健康服务,当好慢性病签约居民的健康参谋。大力推广长期处方服务,在安全、合理、有效的前提下,为患有慢性病的签约居民开具4—8周的长期处方,疫情期间长处方延长至3个月。市级公立医院组建5个服务团队,为签约团队提供慢性病防治的技术支持,为慢性病签约居民开通绿色通道,并在住院床位、检查检验等方面为签约居民提供便利,使签约团队拥有更多资源,更好服务慢性病签约居民,增强慢性病签约居民对签约团队的依从性和信任度。对失能半失能高龄慢性病老人、残疾人、终末期患者等确有需求的人群,在科学评估、合理分级的前提下,提供上门服务。

医保局严格执行上级应对疫情的相关规定,积极落实疫情期间相关政策,对于医生开具慢性病患者的长处方费用,按照政策规定,合规部分及时支付。

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职工慢性病患者享受长处方9690人次,基金支付242.61万元;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享受长处方15002人次,基金支付667.27万元。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职工慢性病患者享受长处方4913人次,基金支付132.01万元;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享受长处方6636人次,基金支付290.83万元。

 

舞钢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8165520      联系人:王鹏

抄送:市政协提案联络委、市督查局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