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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8-2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推动《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地见效,让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及社会各界清晰把握政策核心、落实要求,现从政府治理视角,对《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与重要意义

响应上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河南省、平顶山市关于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政策上下衔接、协同发力。

破解本地消防短板:当前我市城乡消防救援力量分布不均,乡镇区域专业消防力量薄弱,部分区域存在防控空白,亟需通过系统化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补齐基层防灾减灾救灾短板。

适配发展安全需求: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益频繁,火灾及各类灾害事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需要专业化、规范化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与核心目标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 “覆盖城乡、专业高效、规范有序” 目标,全力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高质量发展,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核心目标

2025 年底前,实现两大关键目标:一是城市建成区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布局满足执勤任务需要,形成完善的城市灭火救援保护圈;二是所有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全部达到省定建设标准,消除乡镇消防力量空白点,织密农村消防防控网。

三、《实施方案》的四大重点任务与核心举措

(一)强化队伍建设,筑牢组织基础

压实建队责任:各乡镇政府是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需配齐人员、装备,落实保障措施;市消防救援、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多部门协同发力,分别负责规划指导、经费保障、用地供给等工作,形成建队合力。

细化建队任务:2025 年底前完成乡镇专职消防队伍提质升级,建立力量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标准变化和城乡布局调整,及时优化队伍布局。

规范验收管理:队伍验收由平顶山市政府组织,合格后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勤体系,统一调度指挥;已建成队伍需于 2025 年底前完成验收,新建队伍执勤前必须验收,严禁擅自撤销、整合已验收合格队伍。

(二)规范管理教育,提升队伍素质

明确属性与身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具有公益属性,可依法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专职消防员为专业消防救援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严禁劳务派遣),就近分配工作,证件统一制发回收。

健全管理体系: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指导建设管理,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 体系,城市及验收合格的乡镇队伍由消防救援大队直接管理。

规范招录与发展:公开招录为主,特殊岗位可放宽条件;实行 “五级岗位等级” 管理,与薪酬待遇挂钩,晋级需考核合格,突出贡献者优先晋级;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发展空间。

完善退出保障:年度考核或晋级培训不合格者退出;工作满 5 年不满 12 年的发放离队安置费,满 12 年及以上的可选择安置费或转岗;离队后优先推荐社会消防相关工作。

(三)严格执勤训练,增强实战能力

强化执勤备战:实行队长负责制,落实 24 小时驻勤备战制度,健全值班备勤、装备管理等规定,保持良好战备状态,装备损耗及时补充。

深化防消联勤:城市队伍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防消联勤,乡镇队伍参与辖区消防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隐患问题及时移交;定期开放消防站,开展培训演练和火灾现场警示教育。

提升训练水平: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训练体系,组织跟班轮训、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统一接入 “119” 调度指挥体系,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协同作战时,服从其统一指挥。

(四)强化综合保障,解除后顾之忧

经费保障:队伍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分开核算;资产由消防救援部门统一登记管理。

薪酬待遇:工资水平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设置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执勤和现场救援补贴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策。

多元保障:缴纳 “五险一金”,购买商业保险,发放住房补贴;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开展专项体检;本人及家属在落户、出行、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先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

伤亡抚恤: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开辟绿色通道;烈士、因公牺牲及伤残人员落实抚恤优待,公益性基金可给予经济补助。

四、《实施方案》的实施要求与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将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确保任务落地。

分解目标任务:各乡镇需在 2025 年底前完成队伍达标验收,各部门对照职责清单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建设成效。

强化督导考核:将队伍建设成效纳入政务督查和消防工作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通报表扬,推进不力的督导帮扶,未完成目标的严肃批评。

五、专业术语名词解释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由政府主导建设,弥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不足、填补乡村专业消防空白的公益属性消防组织,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消防宣传等职责。

专职消防员: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防消联勤:将消防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宣传培训与灭火救援准备相结合,实现 “以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工作模式。

五级岗位等级: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对应相应国家职业资格,与薪酬待遇直接挂钩。

离队安置费:为符合条件的退出专职消防员发放的安置补助,具体标准由消防救援、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制定。


原文地址: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