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舞钢市区及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部门解读】 《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舞钢市区及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 张红跃)
各位同事、相关单位及从业者代表:
大家好!今天我以部门负责人的身份,就《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舞钢市区及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核心维度做通俗解读,方便大家准确理解、规范运用。
一、政策出台背景
响应上级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要求,必须定期更新基准地价,确保政策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
衔接旧政废止:2019 年公布的旧版基准地价(舞政〔2019〕15 号)已不适应当前土地市场发展,需更新后正式废止,避免政策冲突。
贴合市场实际: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乡镇发展加快,土地价值发生变化,旧地价标准无法反映真实市场情况,更新后能为土地交易提供科学参考。
保障规范管理:基准地价是土地管理的核心依据,更新后可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转让等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总体思路
核心是 “三个贴合”:贴合上级政策要求、贴合我市城乡发展实际、贴合土地市场真实价值;通过 “科学划分级别、精准核算价格、明确适用范围”,为土地管理和各类用地行为提供统一、透明的 “参考标尺”,助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三、主要内容
覆盖范围:包含两大区域 —— 舞钢市区,以及尚店镇、八台镇、尹集镇、枣林镇 4 个建制镇,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
地类划分:明确 5 类核心用地类型,分别是商服用地(商铺、商场等)、住宅用地(商品房、住宅等)、工矿仓储用地(工厂、仓库等)、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学校、医院等)、交通运输用地(公路、车站等)(建制镇统一表述为 “公共用地”)。
级别设定:市区土地按优劣程度分四级(一级地最优、四级地相对较差),4 个建制镇土地各分三级,级别越高,土地位置、配套越完善,价格越高。
价格标准:每类地均明确 “基准地价” 及 “波动幅度”,比如市区一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平均值 1400 元 / 平方米(波动范围 1150-1650 元 / 平方米),尚店镇一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 580 元 / 平方米(波动范围 480-680 元 / 平方米),既给出核心参考价,又留足合理交易空间。
四、主要特色
覆盖全面:兼顾市区和重点建制镇,涵盖各类常用地类,无政策空白。
分类细致:按区域、地类、级别精准定价,不同用途、不同区域价格差异清晰,参考性强。
弹性适度:所有地类均设定波动幅度,实际交易可根据土地具体条件调整,不搞 “一刀切”。
权威合规:更新成果已通过上级部门验收,政策合法合规,可直接作为各类土地相关业务的依据。
五、核心目的
为土地管理提供 “硬标尺”:规范土地出让、转让、抵押等行为,让政府监管有章可循。
为市场交易提供 “参考价”:避免地价盲目报价或异常波动,保障交易公平透明。
为经济发展提供 “支撑力”:引导土地资源向优质项目、核心区域集中,优化资源配置。
为群众办事提供 “明标准”:让相关从业者和群众清晰了解土地价值,减少办事疑惑。
六、重要意义
对政府而言:强化土地调控能力,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助力城乡规划落地。
对企业而言:拿地前可快速核算用地成本,制定合理决策,降低投资风险,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对市场而言:明确土地价值参考标准,减少交易纠纷,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对群众而言:购房、办不动产登记等时,可通过基准地价了解土地成本,做出理性选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七、适用对象
政府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住建、税务等部门,用于土地出让底价核算、税费征收、规划管理等。
企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工矿企业、商业经营者等,用于拿地决策、项目核算、资产评估等。
个人:购房者、土地权利人等,用于了解土地价值、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转让等相关事宜。
其他相关从业者:房产中介、评估机构等,用于开展业务参考。
专业术语名词解释
基准地价:政府根据土地位置、用途、配套等因素,确定的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土地的 “基础参考价”,是土地交易的核心依据,不是最终成交价。
地类:土地的用途分类,比如商服用地是用于商业经营的土地,住宅用地是用于建设住宅的土地。
土地级别:根据土地的位置优劣、交通便利度、配套完善度等条件,划分的等级,级别越高,土地综合条件越好。
波动幅度:基准地价的合理调整范围,实际成交价可在这个区间内,根据土地具体情况(如临街情况、地形等)确定。
以上就是《通知》的核心解读,大家若有具体疑问,可随时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咨询电话可通过政府官网查询)。希望各单位、相关从业者严格依据更新后的基准地价开展相关工作,共同维护我市土地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
原文地址: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舞钢市区及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