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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01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舞钢市教育体育局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是经舞钢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政府职能部门,是全额拨款财政补助行政单位,执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一级预算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下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宣传股、发展规划股、财务股、普通教育股、幼儿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师资培训股、政策法规股、安全股、信访股、离退休干部股。另下辖10个二级单位,1所职业中专,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高中,3所市直初中,7所市直小学,4所市直幼儿园,8个乡镇中心校。本预算包含二级单位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编制17人,实有人数15人。

三、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全县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协调和管理,规划全县教育布局和结构优化,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及教研教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4、指导全县学校、幼儿园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育等工作。

5、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设立、审批、审核工作。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执行国家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核定编制总量内,提出增减调剂教职工编制意见,统筹优化使用;负责全县教师调配、聘用、交流、考核、评优树模、奖惩、退休、抚恤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师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任免、管理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7、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编制下达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管理教育专项资金;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域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8、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推进信息技术教育应用。

9、负责全县学校各类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10、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1、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依规或授权开展督政、督学和教育监测评估工作。

12、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系统内信访、防范邪教等工作。

13、指导全县学校、幼儿园后勤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14、负责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创建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舞钢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32440.9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5.5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375.5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244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41.90万元。比上年增长375.50万元。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244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7941.90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928.0万元,占73.8%;商品服务支出522.9万元,占1.6%;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185.3万元,占3.7%;项目支出6804.6万元,占20.9%,主要项目是六小、小学校建设项目1152.0万元,二高薄弱改造1098.0万元,枣林镇中心小学教辅用房、宿舍、运动场473.0万元,杨庄乡实验小学宿舍运动场237.0万元,尚店镇初级中学教辅用房、宿舍、食堂、运动场636.0万元,五小宿舍、食堂建设222.0万元,庙街乡初中中学学生宿舍、运动场建设项目290.0万元,2018“全面改薄”设备类项目450.万元,一高学生用电脑采购142.0万元,社区教育专项经费64.0万元,舞钢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表彰135.0万元,教育城域网二期工程70.0万元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440.9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375.50万元,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440.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2307.9万元,占9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00万元,占0.4%。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32440.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36.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6804.6万元,主要项目是六小、小学校建设项目1152.0万元,二高薄弱改造1098.0万元,枣林镇中心小学教辅用房、宿舍、运动场473.0万元,杨庄乡实验小学宿舍运动场237.0万元,尚店镇初级中学教辅用房、宿舍、食堂、运动场636.0万元,五小宿舍、食堂建设222.0万元,庙街乡初中中学学生宿舍、运动场建设项目290.0万元,2018“全面改薄”设备类项目450.万元,一高学生用电脑采购142.0万元,社区教育专项经费64.0万元,舞钢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表彰135.0万元,教育城域网二期工程70.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76.8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7.6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1.10万元,比2017年减少1.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9.2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1万元,比2017年增加1.1%。增加的主要原因:国家加大教育投入,各级对教育部门关注增加,下辖各别学校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局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单位督查、检查及相关科室与有关单位业务联系等工作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48.67万元,主要用于2018“全面薄改”设备购置450.00万元、廉政书屋建设购置20.00万元、信息中心电脑维修维护设备购置5.50万元、教育局机关空调、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购置10.00万元、特殊学校学生康复设备购置21.00万元、市一高、市一中学生电脑及相关设备购置172.00万元、八台镇马庄小学餐厅设备购置22.00万元、师范电子阅览室配套设备购置47.00万元等。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对六小、七小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二高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庙街乡胡沟小学建设项目;铁山乡乔庄小学建设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25.52万元。2018年,我局拟组织对六小、七小学校建设项目、二高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庙街中学建设项目、五小学校建设项目、枣林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235.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4499.00万元。主要用于六小、小学校建设项目1152.0万元,二高薄弱改造1098.0万元,枣林镇中心小学教辅用房、宿舍、运动场473.0万元,杨庄乡实验小学宿舍运动场237.0万元,尚店镇初级中学教辅用房、宿舍、食堂、运动场636.0万元,五小宿舍、食堂建设222.0万元,庙街乡初中中学学生宿舍、运动场建设项目290.0万元等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9231031243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