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 知
舞钢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舞安委办〔2017〕13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夏季来临,气候炎热,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季节性不安定因素增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多发。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平顶山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隐患、堵漏洞、抓整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部位,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结合我市夏季、汛期特点,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内容
本次安全大检查从6月12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夏季和汛期安全大检查。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电力设施、烟花爆竹、水库等重点单位和部位,特别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二、检查重点
1、非煤矿山企业;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销售单位;
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4、建筑施工场所;
5、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单位;
6、旅游景区、景点;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
8、城市水、电、气供应设施、设备;
9、学校宿舍及食堂卫生安全及校车管理情况;
10、重大危险源:大型油库、民爆物品仓库、大型燃气柜(罐);
11、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站、救灾仓库等民政服务机构。
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都要根据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好本行业、本系统安全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明确检查治理的重点内容、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本次大检查与 “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三)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整治反馈制度,增强配合与协作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加强联动,协调一致,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夏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于9月4日前把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电 话:3300201
电子信箱:ajj3300201@126.com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