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2019年度平顶山市级、舞钢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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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19〕109号)、《关于2019年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批复》(舞财〔2019〕34号)文件,下达我市的平顶山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0万元中未批复的450万元、舞钢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未批复的2840.8万元共计3290.8万元需对接分配项目,现将3290.8万元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平顶山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
(二)舞钢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40.8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一)为使产业项目资金比例达到省平均水平(35%)、平顶山要求(50%),市级统筹安排的产业带贫奖补项目800万元、增收奖补项目500万元。
(二)重点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内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后问题以及省考核要求整改的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不均衡问题。其中,贫困村安全饮水项目344万元,革命老区项目100万,非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万元1489.8万元。
(三)扶贫开发项目监理费38万元,小额贷款贴息19万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详见附件)
四、监督电话
国 家:12317
河南省:0371-65919535
平顶山市:0375-2692626
舞钢市:0375-8123310
201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