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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雨露计划实施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12-21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雨露计划实施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项目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豫脱贫〔201814号)中《河南省雨露计划实施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实施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平顶山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伪造培训人数、套取冒领资金、弄虚作假等问题,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高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实施的科学性、准确性、针对性,推动舞钢市雨露计划培训工作持续高效开展,为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治理范围

舞钢市2017年以来实施雨露计划项目培训工作。

三、治理重点

(一)培训对象不精准,编造虚假名单、超年龄范围,培训资金使用违规、超范围发放问题。

(二)项目申报备案不规范、审批监管不严,培训机构套取专项资金问题。

(三)报账管理不严格、资料不真实,虚报冒领、骗取资金问题。

(四)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拖延、推诿扯皮、政策不落实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10月中旬启动,12月底结束。

(一)部署启动阶段(1011-16日)

10月上旬,针对雨露计划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组织召开舞钢市雨露计划实施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1017日一1130日)

各乡(镇、街道)对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开展全面自查,针对治理重点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分类,深刻剖析原因,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纠正,防范措施切实可行。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就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形成自查自纠报告,1127日上报市扶贫办;舞钢市扶贫办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市级自查自纠报告,于1128日前上报平行山市扶贫办。

(三)完善制度阶段(121日一10日)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各乡(镇、街道)自查和省市专项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定雨露计划培训工作措施。同时,对雨露计划项目从谋划实施全过程进行梳理规范,堵塞雨露计划培训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漏洞。各乡(镇、街道)每月27日前上报一次雨露计划实施情况,舞钢市每月28日前上报雨露计划实施情况。

四)督查巡查阶段(12月底前)

舞钢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巡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雨露计划培训工作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巡查,通过实地查看、调阅资料台账、走访座谈等形式,核查各乡(镇、街道)自查工作是否扎实,间题纠正是否彻底,下步措施是否到位,确保自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督查巡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把雨露计划实施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舞钢市要坚持以上率下、主动作为、精心部署,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工作扎扎实实开展。

(二)细化任务分工,做到从严从实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市巡视反馈意见和地方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对照整改任务和分工,逐项细化措施,把认真体现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一条一条抓好落实,一项项整改到位,做到不打折、不摘变通、不敷衍应付。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肃督导检查

舞钢市、乡、村三级要各负其责,逐级对雨露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到问题原因查找不准确、不透彻的不放过,整改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切实际、没有力度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

(四)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已确定属于违规的补贴资金,责令有关方面立即追回;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虚报、套取培训资金等违法问题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坚持常态长效,确保治理有效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找准雨露计划培训工作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巩固治理成效,不断提高雨露计划培训质量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