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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发布日期:2025-07-08 来源: 浏览次数:

1.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立足实际、考虑全局”的原则,坚持“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依据生源数量和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的招生计划、校址分布,合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每所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实行就近入学,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2.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应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个人展示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者考察学生、家长。确保招生对象全部免试入学。

3.坚持保障入学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小学严禁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初中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学业的小学毕业生,任何初中学校不允许招收小学未毕业的学生(小学生毕业信息以河南省学籍管理平台数据为准)。

4.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经教育体育局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

5.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学校招生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投诉方式等信息,坚持做到招生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同时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和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6.坚持均衡发展原则。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各初中、小学,各民办学校要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规划布局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学位足够供给,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超过55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