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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0171
信件名称: 舞钢市城市管理局站在党和人民的对立面,顶风作案,暗箱操作采购流程,串通特定供应商,企图谋取不当利益,与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背道而驰。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5-06-27
信件内容: 本人现就舞钢市城市管理局舞钢市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号:舞采招标-2025-10;包号:E4104815144D0 0346001001)存在的严重违规问题向贵单位进行举报,并请求贵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该项目预算资金高达1225.22万元,采购内容主要涉及环卫车辆及相关设备,属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将于2025年7月1日开标。然而,在项目采购过程中,舞钢市城市管理局存在一系列破坏营商环境、限制和阻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行为,具体表现如下:1、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参数明显倾向于特定供应商,限制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公平参与机会,使得市场竞争环境遭到严重破坏。2、设置大量评分标准未进行量化和细化,涉嫌以主观分控标及暗箱操作,导致评审过程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3、技术参数分值的设定未能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紧密对应。4、交货期短,不符合实际情况;5、业绩考察项具有局限性,中标通知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限制了对非招标项目业绩的认可,没有具体的指标来衡量类似项目的业绩;6、将特定证书作为评分标准与合同履行及货物质量并无直接关联。 当地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未能履行其监管职责。对于招标文件中明显存在的违规条款,财政局未进行实质性纠正,在未充分调查取证、回避核心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认定招标文件合规。这种处理过程存在程序违法、结论武断等严重问题,实际上是以“程序合规”为借口包庇采购人,与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破除隐性壁垒”的政策精神背道而驰。若放任此类违规行为继续存在,将导致严重的后果。一方面,会使更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望而却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破坏政府采购市场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鉴于该项目涉及金额较高,社会影响较大,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公正,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现请求贵单位: 高度重视举报人所述的情况,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全面深入核实调查项目招标文件及采购过程;立即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防止违规影响扩大;责令采购人依法修改招标文件中不合法内容,使其符合法规政策;待招标文件修改完善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舞钢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7-0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舞钢市城管局调查,市财政局于2025年6月27日已下达了《关于对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投诉事项的处理决定》(舞财〔2025〕45号),经市财政局调查,并组织专家论证,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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