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信息 | |||
| 受理编号: | 52132 | ||
| 信件名称: | 本地民办幼儿园免除童保育教育费如何实施?孩子家长如何退费? |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
| 提交时间: | 2026-01-29 | ||
| 信件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根据政策,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本地民办幼儿园免除童保育教育费如何实施?孩子家长如何退费?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部门: | 舞钢市人民政府 | ||||||
| 回复时间: | 2026-01-29 |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舞钢市教体局核实,自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推行学前一年(幼儿园大班)免保教费政策以来,舞钢市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办发〔2025〕27号文件要求推进落实,整体执行平稳有序,现将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1. 适用对象: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中,就读学前一年且学籍在大班注册的适龄幼儿。 2. 减免标准:民办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减免;民办园保教费标准高于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园的,可就高出部分向家长收取。 3. 家长退费:保教费已由国家减免,幼儿园未收取费用,因此不存在退保教费;餐费按幼儿在园实有发生天数,多退少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支持和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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