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舞钢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
2021年舞钢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舞钢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舞钢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舞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舞钢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国家、省、平顶山市调查处理重大以上事故。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按照相关防护标准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按照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按照相关防护标准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局,以全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全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燃气与天然气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城镇燃气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管,城镇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
二、舞钢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1.舞钢市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
2.舞钢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3.舞钢市防震减灾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舞钢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计均为388.0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4.82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38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8.0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38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02万元,占82.73%;项目支出67.00万元,占17.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88.02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82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88.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59万元,占20.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43万元,占79.23%;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从2018年起从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应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8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改革政策、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
(三)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5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舞钢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1年舞钢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