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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00wgs-00000-2022-00014 发文日期 2022-07-06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7-06 12:00:00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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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政办〔2022〕11号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舞钢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日                 

 

 

舞钢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

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8号)精神,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平顶山市决策部署,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从“串联式供给”向“并联式供给”转变,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进一步孕育和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一个平台议事、决策、审批,全审批流程牵头、统筹、协调”的总体机制,全市所有投资项目涉审事项一律进驻“一站式”服务中心按照不同阶段,再造审批流程,通过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打造“一站式服务和拿地即开工”投资服务新平台,营造便利化营商环境,助力舞钢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部门审批事项委托及权限

有关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相关投资项目涉审事项权力和涉审公章正式委托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由中心负责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并签订《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委托书》。中心对委托事项行使最终审批权,对审批行为承担内部责任,有关部门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派驻首席代表负责审批监管工作,首席代表应为正式在编人员,相对保持稳定,授权其履行行政许可审批受理职权,行使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受理决定、协调催办、流程控制等权限,原则上应为部门审批科室负责人。部门需与首席代表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其为审批第一责任人(首席代表由派出单位提出人选,经中心审核同意后确定)。首席代表对进入中心的投资项目相关审批事项受理、办理实行默认许可制,即未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的一律代表主管部门默认同意。首席代表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的应先报中心,中心组织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会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四、中心职能

1.负责统筹各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征收等工作。

2.负责对全市投资项目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及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3.负责管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多规合一平台等涉及项目审批的信息化系统。

4.负责全市投资项目代办员服务体系建设。

5.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综合中介库建设。

五、组织构架

中心设主任1名,由分管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3名,分别由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中心下设受理代办部、保障服务部、联审联批部和综合部,具体职责如下:

(一)受理代办部。负责对县级权限内投资项目全流程进行一窗受理、出件,负责项目前期把关,掌握每个项目进展情况。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管理,制定项目审批事项指导单,倒排项目审批计划。实行“代跑代办”,履行谋划盯引、咨询指导、项目协调、监测分析等职能。牵头负责平台代办队伍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受理代办部部长由市发改委派驻,成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首席代表或一名审批人员组成。

(二)保障服务部。负责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等要素保障服务,配合做好投资项目开工前现场踏勘等工作。负责梳理出我市适合打造的“标准地”。牵头落实投资项目供地前的区域评制定完善区域负面清单。落实标准地的“技术包”,按照产业分类,制定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控制指标体系,形成项目准入条件,纳入土地出让。保障服务部部长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驻,成员由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首席代表或一名审批人员组成。

(三)联审联批部。负责对投资项目全流程涉审事项的联合审查和办理。承担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的并联审批工作。牵头对各审批事项流程分级分类,落实“多评合一”“承诺制”及一次性证照发放,统筹推进水、电、气、暖报装。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发起者。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网上中介超市等系统的管理工作。审批服务部部长由市住建局派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市气象局派驻首席代表或一名审批人员组成。

(四)综合部。负责印章统一管理,协调派驻首席代表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考核工作。综合部部长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派驻

相关要求

抓紧组织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尽快组织研究本部门或本单位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事宜,拿出具体实施方案,从工作思路、进驻办法、审批流程、人员委派及授权等方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加强沟通协调。相关审批事项委托部门应定期与中心会商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部门日常工作中收到上级部门有关项目审批方面的政策文件、通知和函件一律复转中心处理办理,并积极配合中心做好与上级部门相关业务对接、培训等纵向互动工作

严格人员管理。各单位首席代表及相关人员的日常管理、月度年度考核由中心负责并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考核管理体系;对不能按照中心基本要求履职的人员,中心有权要求派驻单位另行委派人选。

 

附件:1.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委托书(样本)

2.首席代表授权书(样本)

3.舞钢市代办员管理办法

 

 

 

 

 

 

 

 

 

 

附件1

 

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委托书(样本)

 

舞钢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市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打造“一站式服务和拿地即开工”投资服务新平台

经研究决定,我单位向你中心全权移交以下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具体权力事项、委托审批权限范围等详见附表。我单位委派(或指派)首席代表参与相关办理事项的审批,依照《舞钢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默认许可制,即未出具书面反对意见,视为我单位同意相关事项的审批。

我单位授权你中心统一使用我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对外行使审批职权,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办理移交手续;对需我单位签署意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凭首席代表签字及加盖我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有关意见,即到即办。

特此委托。

委托期限:自             日起

委托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首席代表授权书(样本)

 

舞钢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市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配合你中心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经研究,我单位特委派本单位同志           ,身份证号:                    到你中心负责本单位委托行政审批权力事项的审批事宜,对你中心行使我单位的行政审批权力,无论是否由首席代表亲自办理,在首席代表未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均视作我单位同意相关事项的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授权!

委托期限:            日至            

委托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舞钢市代办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规范我市审批事项代办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架构

1.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市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分别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企业审批事项代办工作。

2.落实人员。各乡镇(街道)、市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成立代办中心,乡镇(街道)至少明确1名,市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至少明确2名业务过硬、责任心较强、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作为代办员,原则上必须相对固定两年以上,如需调整应及时报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备案。

3.落实场所。市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代办中心要设置专直接面对企业提供服务,各乡镇(街道)代办中心必须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工作职责

1.负责代办企业项目建设和企业开办全流程事项的审批服务。

2.负责企业审批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熟悉掌握代办事项的业务流程和相关要求。

3.负责与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按需及时提请联合会商;配合各审批部门做好提前介入、并联办理等工作。

4.负责帮助企业准备项目审批、证照办理的各项申报材料,指导企业做好各类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事项;对已实现“不见面”网上审批的事项,指导企业在网上申报各项手续。

5.负责每月统计汇总代办事项及进度,填写《代办服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每月28日前报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备案。

6.负责落实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关于代办工作的相关要求,按要求参加中心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和重大项目会办等活动。新任代办员需到中心跟班学习,待各项业务熟练后,方上岗。

三、服务事项

1.建设项目审批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项目核准备案、环评审查、节能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批、用地规划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人防工程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

2.市场准入准营类。企业开办全流程: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检查合格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安全许可等。

3.其他为企业服务的高频事项。

四、工作流程

1.接受委托。由企业自愿填写《委托代办事项办理登记表》(见附表2),代办员接受委托后,要告知企业所委托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2.代理申报。在企业提供完整材料并经代办员初审把关后,代办员应及时向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申报。

3.补齐补正。如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审批部门开具补齐补正告知书,代办员及时与企业沟通,并按部门要求完成补齐补正工作。

4.现场踏勘。需现场踏勘的,代办员按部门要求,联系企业,确定踏勘时间,并全程配合做好现场勘查工作。

5.结果送达。代办员将企业委托事项办结后,及时交回委托人。办理过程中缴纳的有关规费,可由委托人自愿预支或代办员代缴,办结后凭票据与委托人结算。

五、工作要求

1.信息公开。代办员相关信息、职责等应在代办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公,代办的各类事项目录及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应当主动公开。

2.台账记录。代办过程对每个环节要留痕,并定期报送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作为代办工作的全程记录及检查依据。

3.规范服务。在受企业委托后要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及时代理,对于申请人所需资料提供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

4.无偿代办。代办实行无偿服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代办费,企业只需按政策规定缴纳办理事项应缴纳的费用。

六、考核管理

该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园区绩效考核,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每季对各乡镇(街道)、市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关于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项目代办率。对重大项目代办率及每个项目审批全流程代办率进行考核。

2.代办时效。以《委托代办事项办理登记表》及《代办服务情况统计表》为依据,对代办事项的代办时限和效率进行考核。

3.代办质量。代办员日常工作要接受社会监督,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对代办结果、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各乡镇(街道)、市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代办工作,代办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同时,要强化代办员办公经费、待遇等方面制度保障,确保代办工作顺畅高效运行。

 


附表1

 

月份代办服务情况统计表

 

单位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代办事项

初次申请(咨询)

日期

受理日期

发证日期

代办员姓  

联系电话


















































































附表2

 

委托代办事项办理登记表

 

委托受理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所属区域


    


所委托事项


代办员在接受委托时,向委托人告知并确认以下事项:

1.委托人递交的材料已确认无误;

2.代办员已经向委托人告知所委托办理事项办理时限、收费标准;

3.委托人自愿申请代办员代办上述事项,且代办员为无偿代办;

4.如涉及收费的,由委托人自愿确定是否由代办员代缴相关费用;

5.需要企业法人或申请人到场的,由代办员根据需要确定;

6.此委托内容仅供代办员记录代办过程,不作为正式委托书。

 

委托人签字:                代办员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窗口接件

接件窗口


接件日期


代办员与窗口接件人当场确认以下事项:

1.窗口正式受理的,当场开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需要补齐补正的,窗口当场开具《补齐补正一次性告知书》;

3.需要现场踏勘的,窗口与代办员确定现场踏勘日期。

 

代办员签字:                窗口接件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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