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建议号
第18号
建议人
刘 好
标题
关于规范城市夜市环境及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长期以来,夜市及流动摊贩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在 日常工作中,城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耗费大量人力、精力与流动摊贩进行拉锯战,但是整治效果并不理想。夜市及流动摊贩可以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提振消费,切实改善困难居民的民生质量。同时夜市及流动摊贩也存在摆摊点环境卫生差、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问题。

建议:

1、划定经营点位。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分级管理城市道路。可以分为禁止区、控制区、规范管理区。禁止区设立警示牌,严禁在此摆摊设点;控制区实施适度疏导,在不影响市容市貌和方便群众生活的前提下,控制流动摊贩经营区域、经营品种、经营时间等;规范管理区合理规划经营摊点,并统一编号,流动摊贩在城管部门备案发放牌号,定点经营。

2、建立商贩摊主清洁卫生责任机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经营活动结束后,商贩摊要及时恢复摊区环境卫生,并按规定将垃圾分类打包后定点投放;从事食品销售的,必须实行“一桌一垃圾桶”,采取有效的地面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地面无白色垃圾、餐厨垃圾。

3、明确经营种类、时间。根据背街小巷及周边情况,将其分为便民早市、便民夜市、便民市场,明确经营种类和时间,并安装公示牌。严格把关准入,相关部门对商户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对于存在污染环境行为和与卫生城市标准不符的商贩做出相应处罚。

4、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对商贩摊主出现的违规问题,第一次由城管执法人员予以指导帮助,耐心宣传解释政策法规;第二次予以教育提醒,责令及时整改;三次予以处罚纠错,发放行政 处罚告知单。


承办单位
城市管理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夜市环境及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划定经营点位。我局按照“以人为本、堵疏结合”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和方便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划定寺坡一马路、步行街、朱兰兰城丽景广场为小吃经营区域,寺坡菜市场西头、朱兰兰城丽景广场南侧为蔬菜便民市场,有效推进流动摊贩管理工作,使设置摊点有序、规范、卫生、便民,优化市容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建立摊主清洁卫生责任机制。我局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商贩保洁机制,积极推进“门前五包”,在经营区域铺设防滑地垫,每桌设置一个垃圾桶,执法人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每月对商贩施行“百分制星级考核”,确保经营场地无白色垃圾、餐厨垃圾。

三、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积极推进“721”工作法,即“七分服务、两分管理、一分执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将服务、管理、执法有机结合,打造服务型综合执法队伍,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让城市管理更有深度、更有温度。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