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30号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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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城管〔2022〕82号 签发人:李长春
办理结果:B
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30号的回复
杜广胜、关宣伍代表: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李辉庄以西到新希望炼铁公司道路综合治理,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文固卫”工作要求,我单位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进行摸排规划,马鞍山大道(李辉庄至中加南大门)已列入背街小巷建设项目中,将对其进行雨污水管网改造、路面、人行道升级改造、亮化、美化、绿化、飞线治理,目前正在施工中。
经排查,中加南门至新希望炼铁公司路段不在市政基础设施管理范围,应归属于地方道路管理范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城市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们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5—8161967
联 系 人:靳军辉
2022年8月23日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