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8号建议的答复
舞农字〔2022〕88号 签发人:刘全州
办理结果:B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杨明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促进改善农业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涉农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7年8月与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利用省级财政转移资金500万元建立了财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由农担公司协调合作银行(邮储银行)设立一年期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总规模不超过担保基金10倍即5000万元的贷款规模,低成本(年贷款利率5.655%)解决县域内农业经营主体在涉农方面的资金需求。并授权委托市农业农村局(原市委农办)向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推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项目。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提供有偿的担保服务(年担保费率不超过0.8%)。从而构建起政府引领、银行跟进、担保增信分险的“政银担”合作模式。当借款主体发生违约时,地方政府、担保公司、合作银行按照4∶4∶2的比例进行代偿。
为了将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和项目推荐委员会,印发了《舞钢市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工作实施方案》(舞政〔2017〕10号)。为了简化操作流程和方便群众申报,印发了《关于筛查推荐农信担保贷款项目的通知》(舞农贷组〔2017〕1号),并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金融服务窗口。至2020年8月合作期满,按照依法依规、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共推荐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22批次、308笔、9438万元,目前已全部解除担保,累计代偿了4笔,合计资金64.2328万元,占解除担保9268万元的0.69%,有效控制在不超过3%的合理区间。目前邮储银行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追偿过来的资金仍按4:4:2的比例三家分摊,现有风险金结存4644159.99元。
目前,由于市主要领导考虑到代偿风险比较大,三年合作期满后,市政府没有再与省农信担保有限公司续签战略合作协议,全市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业务暂没开展。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配合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尽快与省农担公司续签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有效助推县域农业产业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涉农融资问题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不遗余力地做好各种风险管控,为适度规模经营和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7157170 联系人:张 棋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代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