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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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交字〔2021〕62号 签发人:张晓东
办理结果:A
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春香代表:
您好!
您所提的人大第43号建议《关于完善我市城乡公交站牌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公交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您关于完善我市城乡公交车站牌的建议回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完善我市城乡公交车站牌的建议,我市2019年按照河南省“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创建标准对我市所有通客车行政村的站点站牌进行了规划、安装并在乡镇建设了候车亭,于2020年6月顺利创建成为河南省“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两年来,站亭站牌和线路图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为巩固“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创建成果,我局已安排专人对我市损毁的城乡公交车站牌进行全面排查,对损毁站牌、路线图进行了重新修复、安装。并根据人员乘车习惯,对部分乘客集中乘车点站牌和路线图进行安装,方便群众乘车出行。
再次感谢您得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7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交通运输局8122560 联系人:卢浩远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