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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第1号
提案者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程彦辉等委员
标题
关于加快我市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的提案
提案内容

20201020日,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布局,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舞钢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逐步攀升,截至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为6万辆,新能源汽车总规模达到5000辆左右(约占机动车总量的8.3%),并且在国家、省市的政策支持和大力推广之下,我市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将于未来几年内以爆发式的速度快速增长。

为积极应对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满足于新能源汽车的用电充电需求,相关部门职能周密部署,主动应对,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在新能源配套设施的建设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据初步调查,舞钢市共建成投用新能源充电站7个,充电桩41个,主要分布在汽车站、公交公司、舞钢南高速服务区和部分单位内部停车场。但是,从建设情况来看,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布局上,均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问题日益凸显:一是已建充电桩规划布局设置不合理,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部分充电桩设置位于偏远地区,给新能源汽车车主带来极大的不便;二是随着我市城市改造步伐的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日益增多,但均未建设公共充电桩,公共区域充电桩数量偏少,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和目前充电桩建设投入量不成正比;三是新建和经过改造的老旧居民小区均未规划建设充电桩,不能充分满足车主的正常需求,车主私自“拉线”“飞线”充电的情况多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四是政府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补贴的力度不大,企业投资建设和车主自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上述问题影响我市充电桩建设,阻碍了新能源汽车在我市的快速发展。

因此建议:

一是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充电桩建设推广。将充电桩建设落实到各主体部门,发改、工信、自然资源、住建、电力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充电桩建设的快捷审批流程,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优化充电桩建设(含私人和公共)的申请条件,加快推进充电桩的建设步伐;

二是配套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积极引导商场、酒店、医院、企业、景区等大型公共建筑所有停车场进行更新改造,扩大新能源充电桩的建成规模;加快推广市区公共停车场和已建小区停车场地“停车场+充电”项目,逐步实现市区公共区域“充电全覆盖”,如对中医院门口东侧停车场、一幼南侧停车场等进行改造并安装充电桩;落实新建小区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配套建设政策,如建业七期、明月江南、天福广场等;鼓励小区物业发展小区充电桩,协助业主私人桩的申请建设工作等;设置专项配套资金,根据各私营机构的停车场新能源车位和个人自建充电桩配比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

三是加大乡镇建设力度,驱动充电桩建设下沉。重点关注乡镇、农村新能源用户的普及情况,主动收集乡村用户的充电基础设施报装需求,在数量和地理方面科学合理地布局各乡镇充电桩的建设,做到充电桩高效高质“入乡进村”,普惠乡镇基层民众,提高新能源车主充电的便捷性;

四是加大合理布局,扩大建设使用规模。积极探索路边划线车位公共充电桩建设方案,试点试行公共区域路边充电桩等技术手段,切实降低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成本,方便新能源车主使用;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充电桩安全监管体系,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车主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企业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充电桩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原案2  提案者:程彦辉

随着全国电动汽车使用量逐年增涨的整体发展趋势,我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逐年增加。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伴随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有待加强的方面也越来越明显。截至目前,我市现有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7个,充电桩41个,充电环境不容乐观,不能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

为此,建议:

(一)优化充电设施网络布局。编制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引领全市充电网络科学合理发展。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统一化运营、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重点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旅游景区、红色教育基地、大型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处进行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加快推动建设电动汽车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

(二)创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机制。推动各机关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自建自营或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引导有实力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与部门单位签订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发挥社会资本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作用。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有序运行。

(三)推动充电设施规划城乡一体化。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明确规划任务时间节点,建立市区1公里充电圈,县区2公里充电圈,乡镇5公里充电圈。尽快规划建设全市智能化充电桩全覆盖建设项目,在全市34个公共停车场、14个中心镇区和规模较大的重点小区配套建设充电桩,切实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新能源汽车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

(四)探索推广智能充电方式发展应用。在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前提下,运用实际有效地经济或技术措施引导、控制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对电网负荷曲线进行削峰填谷,保证电动汽车与电网的协调互动发展。依据电网分时电价划分原则导引、鼓励用户主动调整用车行为和充电习惯等,进而保证电动汽车的有序充电。利用不同时段的电价差异对电力用户产生价格刺激、利用智能互联技术控制充电时间段,缓解负荷高峰期电力供应紧张的压力。探索开展随车配桩,通过联合建桩、统建统管、旧桩改造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社区充电难题。

原案3  提案者:陈鹏

自《豫政办〔20216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已来,我市大力提倡低碳环保出行方式,打响蓝天保卫战,助力舞钢生态经济强市建设。因此,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这种低碳绿色环保出行方式的理念深入人心,我市越来越多的市民把新能源汽车列入到购买的选择范围。截止去年底,国网舞钢供电分公司已建设完成6座充电站,总计48台充电桩已投入使用,但这个数字对迅猛发展的新能源车以及市民对新能源车的充电需求的来说还远远不够,目前主要满足如货车等营运车辆使用,而面向广大消费者的停车位充电桩推广缓慢,我市没有出台关于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停车设施配电方案,因此普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面临无处充电的尴尬。可以说充电桩的建设和发展成为我市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建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设充电设备:

1.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标准。

根据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种类和数量等,结合市政设施规划建设,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形成与推广应用需求相适应、兼顾未来应用需求的基础设施网络。充分利用城市现有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

2.完善扶持政策。

用户居住地是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重要场所,也是当前充电设施建设的难点之一。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3.帮助充电设施建设和经营企业提升盈利能力

新能源车充电电价执行国家统一的电费标准,鼓励利用低谷电和可再生能源电力资源;充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建议给予扶持性电价政策或是适度的电价度电补贴政策,放开充电服务费价格政府指导价管理,交由市场自行定价。

4.构建更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优先结合交通枢纽、大型商业、办公园区、城市区域高架桥下等已有停车场地建设公用充电设施,积极依托满足相关要求的加油、加气站站址资源配建公用充电桩;推动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工业或物流园区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照一定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加快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文化、团体组织等机构示范带头作用,结合单位公务电动汽车配备情况、职工充电需求,配建内部充电设施,并鼓励对外共享;引导国道、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线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公用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在乡镇和有充电需求或潜力的村组有序开展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全市4A级以上重点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逐步提升全市旅游景区充电设施覆盖率。支持在公交、客运、环卫、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公共服务领域,优先在其停靠场站配建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在出租、物流等流动运行公共服务领域,充分挖掘自有场地资源配建专用充电设施,鼓励各类专用充电设施在满足自有车辆充电需求的前提下积极对外开放。

5.推动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落地。

鼓励在个人自有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小区物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施工便利;老旧小区电力改造应同步考虑小区内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合理预留变电容量,同时综合运用引导电动汽车低谷充电、推广有序充电、小区配变增容等手段,解决老旧居民区存在电力容量不够问题;支持个人充电设施对外共享开放。鼓励老旧小区探索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模式。鼓励小区物业、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等相关方整合小区公共或私人停车资源,建设主要面向小区内电动汽车的共享轮充充电设施。协调住建部门,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新建或改扩建住宅小区在核发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规划许可证时,严格落实配建停车位充电相关设施建设或预留要求,并将充电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

原案4  提案者:罗继昌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措施,推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使用,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不断普及,我市电动汽车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但在我市公共充电桩的具体建设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只有少数小区和个别停车场里安装了充电桩;公共区域对外开放的场所充电桩极少。 因此,建议:

1.合理布局规划,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出台我市公共充电桩桩建设方案和统一管理方案。充分利用公共停车场、小区停车位、加油站等区域,加大充电桩或充电设备设施的投入,根据需求在不同公共区域逐年逐步建设公共充电桩。

2.对新建的住宅小区或社会停车场,要求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对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或商业服务设施,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并对已建或在建的场所适时给予财政补贴,提高充电桩建设的积极性。

3.定期做好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充电桩的日常使用和维修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引导的力度,广泛宣传电动力充电桩的建设情况和使用方法,提高居民知晓率,降低使用门槛;多形式、多层面广泛开展电动车安全充电的宣传教育等。

原案5  提案者:张天翼

近年来,由于便捷和实惠,我市境内新能源电动汽车随处可见,截止2022年底,我市电动车保有量7万辆,年增长率4.9%。但新能源汽车充电时间较长、充电站点偏少且布局不均衡、位置信息不够明确等问题,是很多新能源车主的发愁事。

我市因地理环境等诸多客观因素造成在最初的设计规划上就没能充分地考虑电动汽车停车棚建设及其充电问题,很多高层小区地下车位也没有预先安装充电设施,为了充电方便,有的居民在自家车库安装简易充电接口,有的居民在小区公共道路边上连上自家家里的电源做简易移动充电电源,更有甚者将电线从自家楼上引出,跨越几层楼的高度,拉到地面给车子充电。上述种种充电方式,存在漏电、短路、火灾等安全隐患;同时也严重影响城市道路安全及建筑外观形象。为方便居民给电动汽车充电,提升城市配套设施功能,助力我市旅游事业的兴旺发达,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解决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套建设事宜。

意见建议、办法和要求:

1.新能源汽车是一个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国家扶持力度大,虽然目前我市电动汽车数量远不及燃油汽车,但是增量前景势头很猛。要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来助推充电设施的建设,提前做好公共公用充电站运营者需求调研,扫除充电桩盲点的同时,避免重复建设。

2.在保障所在小区电网稳定、消防安全的基础上,对私人安装充电桩提供便利,协调解决私人安装充电桩遇到的问题,并尽可能给予协调解决。

3.在现有的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公共领域增设充电桩,建议景区、酒店、宾馆、商场、新开发楼盘等有条件区域安装汽车充电设施,开辟专用的停车场,提升城市服务质量。

4.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在建项目、小区、公共地段合理规划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可以参照路边划线停车收费的做法对使用充电桩的车主收取相关费用。

5.鼓励充电桩产业上下游相关方,以合资形式成立充电桩运营公司。构建我市电动汽车智能服务平台,让车主可通过网络、微信、手机app客户端,查询充电桩建成区分布的具体位置、数量,充电口闲置与充电信息等情况,查找最近的充电点进行出行补电,缓解电动汽车的里程焦虑

原案6  提案者:刘全州

近年来,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绿色出行的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增量势头迅猛。然而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还不完善,建设布局还跟不上用户需求,造成充电难、使用不方便等问题。

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充电桩配套还不完善,充电桩数量较少。建设规划、投资运营、老旧小区等多方面制约着充电桩的布局及安装。

建议:

1.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市总体规划,在新建基础设施、停车场、大型购物场所、小区等区域合理规划设置充电桩。

2.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把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纳入招商引资项目。出台项目审批优惠政策,明确优惠扶持政策,在提供土地、税收优惠、财政扶持、电力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便捷服务。

3.增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酒店、旅游景区、老旧小区周边等各类停车场等场所的充电桩车位建设,按照靠近重点停靠区域和充电便捷高效原则加快建设公用快充设施。

4.加强安全监管,保证充电站运营质量,加强对技术标准统一、用电安全监管、管理措施制定、后期维护等监管。

原案7  提案者:周拓疆

一、背景

随着电动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现有小区由于建设时间较早,缺乏充电设施,给居民的电动汽车充电带来不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提出在小区加装公用充电桩的提案,旨在提高居民充电的便利性,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发展。消除辖区“飞线”充电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

二、市场需求

1.政策支持:随着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政策鼓励居民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在小区加装公用充电桩符合政策导向,有利于推动绿色出行和环保理念的实施。

2.人民群众需求:随着居民对电动汽车的认知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电动汽车。在小区加装公用充电桩能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提高生活质量。

3.行业发展趋势: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前景广阔,未来市场潜力巨大。在小区加装公用充电桩有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新能源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1.设施建设难度:小区建设已完成,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给充电桩的建设带来一定难度。

2.成本分摊:充电桩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如何在居民、政府和企业之间合理分摊成本,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是一个关键问题。

3.维护管理:充电桩的维护和管理是确保其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特别是老旧小区(部分无物业管理)缺乏专业的维护团队,存在一定的管理难度。

四、建议

1.政府政策支持: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在老旧小区加装公用充电桩,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2.充电桩制造商的技术支持:充电桩制造商可以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协助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并提供后期维护的技术保障。

3.合理的价格策略:通过合理的定价策略,降低居民的充电成本,提高充电桩的使用率。同时,可以采取会员制、优惠券等促销手段吸引更多居民使用公用充电桩。

4.建立维护管理团队: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的帮助下,建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维护管理团队,定期对充电桩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5.在小区加装公用充电桩具有重要意义和可行性。通过政府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支持和合理的价格策略等措施的实施,可以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取得预期效益。该提案的实施将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充电服务,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发展,促进绿色能源的利用和发展。

 


承办单位
发改委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安装充电桩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便市民出行,在发改部门的积极协调和全力推进下,近年来,我市合理规划布局,充电桩和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快速推进。

行业规划方面:按照《舞钢市城乡新能源充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至2025年全市计划建设公共充换电站31座,公共充电桩780个,满足415个充电桩预测要求;至2035年全市计划建设公共充电桩3118个,规划路内充电桩230个(具备条件时建设),合计满足3221个充电桩预测要求。目前,舞钢市共有充电站8个,充电桩共计52个,规模5000千瓦,基本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奖补政策方面:公用充电站达到600KW以上或者20个桩以上,国省干线的公共充电设施(充电桩、变压器、开关柜、电缆)按40%奖补;其他公用充电设施按总投资30%奖补,由项目投资方向市发改委直接申请。东线运营率90%以上, 0.003元/度奖补,国省干线、高速公路:0.1元/度奖补。

智能管理方面:研发了“河南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和“中原智充”手机APP。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一个APP畅通全河南”。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快速找桩、智能筛选、一键导航、扫码充电的便民服务,提升通用户体验和运营效率。

行业监管方面:一是建设审批。自用充电设施无需备案,物业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材料即可;专用充电设施无需备案,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公用充电设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实行备案管理。二是安全监管,联合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平顶山能源局。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安装充电桩提案”在该项目实施以后,基本能满足全市居民新能源汽车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

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的经济发展工作,随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实现城乡一体,打造中原明珠”的目标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