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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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城管〔2022〕93号 签发人:李长春
办理结果:C
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回复
周自帮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温州路与实验小学北路等交汇路口设置禁停网格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此处交通拥堵和行人、学生出行安全问题,一直也是我们城市管理局和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上下班高峰期重点监控和管理路段,但按照城市道路标线规范<GB5768--2009>,不宜在此处设置禁停黄色网格线。
下一步,城市管理局将与交警部门加强协调,加大该路段车辆通行管理工作,规范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停放,增加路面立体交通标志设施,完善路面斑马线、停止线,立体交通监管控等。年初,城市管理局也建议市政府将温州路两侧人行道进行升级改造,改造时把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进行分离设计,实现非机分离,确保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城市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们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5—8161967
联 系 人:靳军辉
2022年8月23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 市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