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部门解读】《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舞钢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负责人 鲁耀宗)
各位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舞钢市 2025 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舞钢市 2025 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舞钢市 2025 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舞钢市 2025 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统称 “四大攻坚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这是我市决战决胜 “十四五”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举措,覆盖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领域及移动源污染治理重点环节。下面,我从八个核心方面为大家综合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从上级要求看,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平顶山市明确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 2025 年完成 “十四五” 生态环境目标任务;从我市实际看,当前仍面临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部分河流水质需提升、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不足、柴油货车等移动源污染突出等问题。为衔接上级部署、破解本地生态环境短板,统筹推进 “蓝天、碧水、净土” 协同治理,同步聚焦柴油货车这一移动源污染关键环节,制定四大攻坚方案,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 “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原则,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完成 “十四五” 减排目标为导向,统筹 “气、水、土、车” 协同治理,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通过专项攻坚、部门联动、科技赋能、全民参与,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美丽舞钢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蓝天保卫战:聚焦 “减霾、控光、防重污染”
六大专项攻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散煤治理)、工业企业提标(钢铁水泥超低排放改造、VOCs 治理)、移动源管控(“公转铁”、新能源汽车推广)、面源污染防控(扬尘、秸秆禁烧、餐饮油烟)、重污染天气应对(差异化管控、绩效分级)、监管能力提升(监测监控联网)。
核心目标:PM2.5 浓度≤35 微克 / 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75%,争创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县。
(二)碧水保卫战:聚焦 “保水、治污、修复生态”
五大重点任务:构建上下游一体化治理体系(保障生态流量、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巩固、重点领域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污水管网改造、工业园区治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防控。
核心目标:地表水断面达标率≥70%,消灭劣 V 类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100% 达标。
(三)净土保卫战:聚焦 “护土、防污、美丽乡村”
四大关键举措: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消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化肥减量、秸秆综合利用)。
核心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53%,新增 10 个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
(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聚焦 “车、油、路、企” 协同
六大治理方向:优化运输结构(“公转铁”、清洁运输)、推广新能源汽车、淘汰老旧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油品质量监管、重点企业门禁联网。
核心目标: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80%,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 “十四五” 氮氧化物和 VOCs 减排任务。
四、主要特色
系统性协同治理:四大方案相互衔接,大气治理与柴油货车管控互补,水、土治理兼顾农村生态,形成 “全方位覆盖、全链条管控” 的治理格局。
目标量化可考核:每个方案均明确具体数值目标(如 PM2.5 浓度、污水治理率)和时间节点(如 2025 年 9 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便于落地监管。
精准施策靶向发力:针对不同污染类型聚焦关键环节,如蓝天保卫战突出工业和移动源,碧水保卫战聚焦入河排污口,净土保卫战侧重农村环境,柴油货车治理覆盖 “车 - 油 - 路 - 企” 全链条。
科技赋能提升效能:推广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人工智能监管等技术,实现 “智慧治污”。
五、核心目的
全面完成 “十四五”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补齐环境质量短板;防范化解大气、水、土壤污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推动产业绿色转型、运输结构优化,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对 “蓝天、碧水、净土” 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重要意义
生态层面:修复生态系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层面:倒逼高污染行业升级,培育绿色产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民生层面:解决群众关心的异味、黑臭水体、扬尘等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生活品质;发展层面: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奠定基础,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舞钢名片。
七、适用对象
四大方案适用于舞钢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工矿企业、运输企业、餐饮单位、养殖场、施工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群众。
八、专业术语名词解释
PM2.5:指环境空气中直径≤2.5 微米的颗粒物,能较长时间悬浮在空中,对人体健康和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VOCs:挥发性有机物,多来自工业排放、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等,是形成臭氧和 PM2.5 的重要前体物。
超低排放改造:指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升级,使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极低标准(接近或优于天然气燃烧排放水平)。
入河排污口:直接或间接向河流、湖泊等水体排放污水的口子,是水污染防控的关键节点。
非道路移动机械:指不在道路上行驶的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其尾气排放是移动源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
I/M 制度: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指车辆经检验发现排放不达标后,需到指定维修单位维修,合格后方可上路,形成 “检验 - 维修 - 复检” 闭环。
清洁运输:指采用铁路、管道、新能源汽车等低污染、低排放方式运输货物,替代传统柴油货车公路运输。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通过工程、技术或管理措施,降低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地下水和人体健康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