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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舞钢破解不动产 “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有了明确解决方案,买房人、房主速看→

发布日期:2025-11-14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融媒体】   买房多年拿不到房产证、划拨土地房屋过户难、超面积建设无法登记…… 这些困扰舞钢市民和相关从业者的不动产 “登记难” 历史遗留问题,如今有了明确的破解方案!

近日,舞钢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 “登记难” 清理化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土地出让价款补缴、产权年限确定、税费收取等核心痛点,出台具体操作细则,让 “办证难” 不再难。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了解到,该政策响应全省集中整治要求,直击历史遗留症结,切实维护群众和从业者合法权益。

一、核心聚焦:4 类历史遗留问题,逐一破解

此次《意见》针对性极强,重点解决四类常见 “登记难” 场景,不管是普通房主、单位集资房住户,还是个人自建房屋业主,都能找到对应解决方案:

(一)土地出让价款怎么补?分 4 类明确标准,不用再 “猜来猜去”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核心问题,《意见》按房屋类型细化了补缴规则,还明确了具体价格,一目了然:

已购公有住房:比如早年单位分的房,过户时不用单独办土地出让手续。按住房建筑面积分摊用地面积补缴土地出让金,缴费标准参考 2004 年省相关规定,基准地价按舞钢市 2025 年最新公布的标准执行。简单说,“按面积算钱,有明确依据”。

安居工程 / 单位集资房 / 个人开发房屋:这类房子过户也不用办土地出让手续,补缴金额 = 普通住房差价款 × 房屋建筑面积。重点明确了不同区域的房屋交易综合价:垭口区域 2148.28 元 /㎡、寺坡区域 2598.86 元 /㎡、朱兰和院岭区域均为 2309.94 元 /㎡,按这个标准算,缴费金额清晰可查。

个人自建独院住宅:只要投资 30 万以下或建筑面积 300㎡以内,土地有合法来源,想把划拨土地转成出让土地的,按实际占地面积办手续。分两种情况:

在批准面积内:一层(容积率 1.3)按 29 万元 / 亩补缴,二层(容积率 1.5)按 32 万元 / 亩补缴;

超出批准面积:一层按 72 万元 / 亩、二层按 77 万元 / 亩补缴,直接按市场价算,不搞模糊地带。

已出让土地超面积建设:按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补办用地手续,不用再因 “超一点面积” 卡着无法登记。

(二)划拨土地上的商住综合楼,商业部分怎么过户?

不少从业者关心的 “底层商业、上层住宅” 的综合楼, 商业部分过户也有了明确规则:不用办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 = 普通住房差价款 × 商业建筑面积,其中商业部分的房屋交易综合价统一按 7000 元 /㎡执行,不管哪个区域,标准一致,方便商家核算成本。

(三)土地使用权年限怎么定?同一建筑 “年限统一”

以前同一栋楼可能出现 “土地年限不一样” 的问题,现在明确了:划拨土地房屋补缴出让金后,土地使用权年限从 “同一建筑第一套房屋缴费之日” 开始算,后续其他房屋登记时,年限相应缩短,确保同一栋楼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日期一致,避免后续产权纠纷。

(四)税费怎么交?单位 “失联” 也能办

已购公有住房、安居工程、单位集资房办理首次转移登记时,由原单位提供登记清册等资料,税务部门按政策收税费。如果原单位已经灭失、兼并或重组,由承继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资料;没有相关单位的,由市政府指定机构代为办理,再也不用因为 “找不到单位” 办不了证。

二、政策带来啥便利?群众、从业者都受益

对普通房主来说:

手续简化:多类房屋不用单独办土地出让手续,少跑一趟路;

标准明确:缴费金额有具体单价和计算公式,不用再反复咨询、担心 “乱收费”;

历史遗留问题 “清零”:超面积、划拨转出让、单位失联等以前卡壳的问题,现在都有了解决路径,终于能顺利拿到房产证。

对相关从业者来说:

房产中介:不用再因为 “登记政策不明确” 不敢承接历史遗留房源交易,业务开展更顺畅;

单位房产负责人:明确了资料提供责任和 “单位失联” 的替代方案,办理批量登记更高效;

开发商:超面积建设的历史遗留项目,能按规定补办手续,降低合规风险。

三、权威解读:政策核心是 “简化流程、明确标准”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此次《意见》的核心思路是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既要守住政策底线,又要解决实际问题。通过 “不用办土地出让手续” 简化流程,用 “明确区域单价、分类型定标准” 减少争议,让群众和从业者 “一看就懂、一算就清、一办就成”。

如果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国家税务总局舞钢市税务局(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政府官网查询),相关部门将负责政策解释和办理指导。下一步,我市还将推进政策落地,集中力量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让更多人告别 “办证难”,切实维护房产交易秩序和合法权益。



原文地址:

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清理化解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