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wgsgaj-00000-2026-00015 | 发布日期 | 2026-05-07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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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恶意拨打110并辱骂警察?舞钢一男子被行政拘留14日!
110,被誉为人民的“生命线”,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的紧急求助电话。然而,总有一些人酒后失态,视法律为儿戏,恶意占用、甚至辱骂110接警人员。近日,舞钢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一起恶意拨打110、辱骂接警员及出警民警的案件,违法行为人路某最终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2026年5月5日下午14时许,违法行为人路某在酒后无端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在通话中无故辱骂接警人员,其行为极其恶劣。接到110指令后,舞钢市公安局尚店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在尚店街,出警民警依法将路某带上警车,准备将其带至局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处理。
然而,路某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在前往办案中心的途中,他竟在警车内对出警民警进行言语威胁。到达办案区后,路某更是肆无忌惮,继续对现场办案民警及工作人员进行长时间的辱骂,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路某的行为性质恶劣,不仅严重浪费了警力资源,更是对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的公然挑衅。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执法秩序,舞钢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院岭派出所办理此案,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快速的查处。
经全面调查取证,路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和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舞钢市公安局依法对路某 “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其 “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最终路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4日。
1. 110资源,请勿占用! 110报警服务电话是公共资源,是危急时刻群众的“安全通道”。恶意拨打110、谎报警情、辱骂接警员等行为,不仅会使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无法及时得到救助,更会触犯法律,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2. 配合执法,人人有责!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自觉配合。以任何理由辱骂、威胁、暴力阻碍民警执法,都是对法律底线的触碰,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3. 饮酒有度,行为有则! 酒后失态不是违法的借口,更不是挑战法律权威的“通行证”。广大群众应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切勿因一时冲动,酒后滋事,追悔莫及。
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维护。舞钢公安将持续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公共秩序、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益,为全市人民营造更加安全、稳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