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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号关于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6 来源: 浏览次数:

舞民〔202263                     签发人:任宏伟

                                     办理结果:B

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130号建议的答复

刘万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打造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补贴政策

为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我市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开办和运营等补助。此外。养老服务机构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按培训补贴政策给予相应补贴。以上政策补贴已全部落实到位,减轻了民办养老机构开办和正常运营的压力。今后,我局将与市财政局联合对已出台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并视情进行调整,以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二、落实完善税费优惠政策

政府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对依法备案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床位运营补贴、综合责任保险补贴;用水、电、气、热享受居民价格等优惠扶持政策。对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目前正在调研,待条件成熟后出台政策,推进“公建民营”,鼓励民营资本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推进“公办民营”改革,加快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凭借公建民营模式发挥养老企业龙头作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筹备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增加就业岗位,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二)大力扶持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建设。一是加快舞钢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督促抓紧施工,抓紧筹备,力争尽快投入使用。二是加快舞钢市智慧平台建设,不等不靠,做好指导和帮助工作,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

(三)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护理员的培训,提高养老护理水平和就业技能,加快开展老年保健、护理、营养、心理咨询等紧缺的专业技能培训,实现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支持与关注。

 2022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政局养老服务科7282215联系人:张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