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慧舞钢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文号 索引号 wgssfj-00000-2021-00001 关键词 有效性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文号
索引号wgssfj-00000-2021-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三公经费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有效性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市司法局 - 综合政务 - 财政信息 -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08 来源: 浏览次数: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9.1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20年下降0.6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94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0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一致。

(四)公务接待费预算1.17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3%。预算数与2020年度决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单位督查、检查及相关科室与有关单位业务联系等工作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