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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索引号 wgsrsj-00000-2026-00024 发布日期 2026-10-08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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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08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2月1日受理了高文周申请的张改敏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张改敏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联系。

举报电话:0375-8120788

盖章

2026年10月08日

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舞钢市阳光小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张改敏      性别:女

身份证号:410412196607161523

事故简述:2025年10月5日9时37分左右,王军生驾驶豫LF03628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舞钢市湖滨大道李辉庄明珠花园东巷阳光小厨饭店南段段,起步过程中撞住蹲在车右前方正在洗菜的张改敏,造成车辆损坏,张改敏受伤,后经平顶山河舞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改敏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