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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wgswgl-00000-2021-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业务管理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有效性
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发布日期: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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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设立依据: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文化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第六条: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申报材料:
1、《表彰申请表》;
2、相关艺术档案工作的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比赛的相关文件。
●办理时限:
法定2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文旅局
咨询电话:0375-7282571
监督电话:0375-819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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