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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wgswjw-00000-2024-00003 发文日期 2024-03-19 有效性
主题分类 业务管理 成文日期 2024-03-19 06:37:01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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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卫健委关于在全市公开征集 中医药秘方、验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3-1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发展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快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挖掘民间中医药资源,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中医药秘方、验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本次活动在舞钢市辖区内公开征集,民间长期使用、疗效确切的中医药秘方、验方等。

(二)所提供的秘法、验方原则上已成熟应用,有确切临床疗效,无毒副作用。

(三)自愿公开分享,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从4月1日开始,各医疗机构安排辖区内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宣传,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转发宣传征集信息,扩大知晓范围,积极动员社会各群体提供征集线索,鼓励辖区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申报。

(二)征集和整理。从5月6日开始,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等)筛选征集和整理辖区内散落于民间疗效确切的中医药秘方、验方。

(三)征集申报。各医疗机构把征集来的中医药秘方、验方统一报所在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上报市“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三、征集形式和步骤

(一)填写备案表。提供人需填写《舞钢市秘方、验方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也可协助填写申报登记表,填写完毕后报送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组织专家评审。对收集到的秘方、验方经汇总整理后,组织中医药专家进行筛选、论证,确定临床疗效好、群众口碑好、安全可靠的秘方、验方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认证备案。

(三)加强备案管理。市卫健委认证备案的秘方、验方,方可推广使用。

(四)临床应用推广。对通过备案认证的秘方、验方,收录入舞钢市传统中医药知识名录,纳入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组织开展合作开发和利益共享,推进我市民间中医药传承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为加强对这次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征集工作顺利开展,卫健委决定成立《舞钢市秘方、验方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和《舞钢市秘方、验方征集工作评审专家组》,为本次征集提供组织和技术保障。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对辖区内的征集工作提供强有力领导组织保障。

五、有关要求

(一)提供的民间秘方、验方要详细注明申报人及联系方式、处方/技术名称、处方/技术来源(传承谱系)、功能、主治、适应症及禁忌症。

(二)若有论文发表的,请提供医学刊物的名称、代码和论文的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