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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1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气象局文 件

  舞气发〔2020〕6号

  舞钢市气象局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平顶山市、舞钢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新形势下市场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加强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正确处理双随机抽查与其他专项或重点检查的关系

  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对通过监测途径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在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时,要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的理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行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和完善抽查平台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为依托,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信息,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畅通数据归集路径,实现全过程留痕,确保专业性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至市场主体名下。

  (二)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气象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参照上级主管部门做法,厘清我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点对被抽查对象落实气象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抽查。依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监管事项合法。

  (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时更新在建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监管对象基础数据库,加强基础数据库的日常操作和管理。

  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行政执法证制度,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管理,未入库执法人员禁止参与执法检查。

  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四)建立抽查工作规范和机制

  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则,明确的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事项。

  创新防雷监管模式,建立气象防雷检测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

  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气象法律法规,加强对规定范围内的新建建筑物审批对象和易燃易爆企业及场所的防雷安全检查进行精细化监督管理。

  三、规范检查流程

  (一)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气象局工作要求和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的批次,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比例、方式和时间。年度抽查计划应统筹考虑部门间联合抽查需要,对政府部门联合抽查事项进行标注说明。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以自然年为单位制定,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在抽取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抽查对象主要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建(构)筑物、设施;雷电易发区内需要单独安装防雷装置的既有建(构)筑物;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抽查比例:重点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5%。不按防雷施工图纸施工和防雷设计审核证件不全的企业,应适度提高抽查比例。

  (三)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要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执行具体抽查事项,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按照随机匹配的原则,申请上级部门给予协调解决,或与相邻区域协商解决。

  (四)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抽查检查中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抽查检查效率和发现问题的能力。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充分利用网站、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事窗口等载体,设立服务专栏,向监管对象提供服务。

  对随机抽查发现的气象违法行为,责令气象监管对象立即改正,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需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要依规及时列入,对发现的其它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建立随机抽查保密制度,严守保密规定

  制定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规定。在现场抽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对象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气象监察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七)强化联动抽查,提高执法效能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监管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做好现场随机抽查和市局督查、形成上下联动;气象监管对象涉及多个检查事项的,可结合实际工作,协调其他部门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开展联合抽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抽查或多头抽查,形成左右联动;按照监测监察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对被抽查对象同步开展监测和监察,形成监测和监察联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能职责

  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的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气象监管,提高执法效率。要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并派专人做好随机抽查的全面实施和配合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责任。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随机抽查工作任务和步骤,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 分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政务微博和微信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气象监管对象主体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群众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气象执法人员培训,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企等问题。

  (四)确保信息畅通,按时上报信息

  在实施随机抽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情况、问题、难题要随时与平顶山市气象局和舞钢市政府进行沟通汇报,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上报的相关信息数据,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避免误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发生。

  (五)强化考核督查

  加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可通过督查检查、网络监测、抽样复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附件:1.舞钢市气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2.舞钢市气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3.舞钢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统计表


   

  舞钢市气象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