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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wgsyjgl-00000-2020-00001 关键词 有效性
主题分类 业务管理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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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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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灾后救助事项公开规范

发布日期:2020-08-13 来源: 浏览次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舞钢市灾后救助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及办事指南。

本标准适用舞钢市灾后救助事项的公开服务提供及管理。

2 设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3 试点领域

救灾

4 事项名称

灾后救助。 

5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6 事项公开 

6.1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2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6.3 公开方式 

网站。

6.4 公开格式 

文字。 

6.5 五公开范围 

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6.6 公开主体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 

6.7 公开流程 

见附录A。

业务办理 

见附录B。

 

B

 

(规范性附录)

 

灾后救助服务指南

 

B.1 适用范围

 

在舞钢市范围内居住、生活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

 

B.2 受理地点

 

舞钢市政务服务大厅舞钢市行政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B.3 受理条件

 

在舞钢市范围内居住、生活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都可以申请灾后救助

 

B.4 申报材料

 

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

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B.5 时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B.6 是否收费

 

否。

 

B.7 联系电话

 

0375-8190068

 

B.8 监督电话

 

0375-8190068

 

B.9 工作流程

 

见图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