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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应急管理局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舞应急公告〔2026〕1号)

发布日期:2026-01-05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舞应急公告〔20261号)

平顶山市旭日东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李海立:

本机关于202594日对平顶山市旭日东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瞒报“3·24”物体打击事故行政处罚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存在瞒报2021324日发生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违法行为,且经现场检查,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本机关已依法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文书文号详见附表)

本机关已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罚款催缴通知书》,因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等其他方式送达,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一条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罚款催缴通知书》。

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罚款催缴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文博、宋志国         联系电话:0375-8190080

联系地址:舞钢市垭口温州路与振兴街交叉口

 

附表:行政相对人及对应的罚款催缴通知书文号列表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

202615

 

行政相对人及对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列表

序号

当事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

平顶山市旭日东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91410481MA****4P58

(舞)应急[2026]执法001

2

李海立

4104121968****0059

(舞)应急[2026]执法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