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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 (2023-2026)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8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舞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2023-2026)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豫知[2023]38号)、《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平市监办[2023]150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牵头起草了《舞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2023-2026)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征求了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法院等18家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后,形成《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舞钢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2023-2026)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促进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为重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为支撑,通过实施知识产权强市工程,不断增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着力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新机制,优化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增强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步伐,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取得新突破,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基本完善,将我市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保护措施有力、社会氛围浓厚的知识产权强市。

三、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四、工作步骤

我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3年8月一2023年10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1月一2025年12月)在国家及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统一部署,细化工作内容,分解下达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月- 2026年7月)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创建标准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并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验收,力争顺利通过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6年7月以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考核验收后,继续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巩固创建成果,努力形成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保护有力、运转顺畅、设施配套的知识产权工作长效机制,力争达到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要求,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经费投入。

(三)加强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