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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第九期)

发布日期:2020-10-26 来源: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填报单位: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0-23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期限备注
1 舞市监处字[2020]第042号舞钢市金惠源购物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郑海燕(舞钢市金惠源购物超市经营者)

舞钢市金惠源购物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1、对当事人未查验该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处以警告;2、对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并没收过期食品喜盈盈牌”360什锦果味果冻6袋。未履行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0月20日
2 舞市监处字[2020]第039号舞钢市众志精彩生活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韭菜及绿豆芽案张彦辉(舞钢市众志精彩生活超市经营)

舞钢市众志精彩生活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韭菜及绿豆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伍圆叁角柒分(5.37元);2、罚款壹万伍仟圆(15000元)。未履行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0月20日
3 舞市监处字[2020]第040号舞钢市李培庄百姓购物广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鲜鸡脯肉及黄豆芽案郭业召(舞钢市李培庄百姓购物广场经营者)

舞钢市李培庄百姓购物广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鲜鸡脯肉及黄豆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圆(200元);2、罚款壹万伍仟圆(15000元)。未履行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0月20日
4 舞市监处字[2020]第041号舞钢市美乐佳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及香菇案舞钢市美乐佳超市有限公司91410481MA47PTQ60U刘娟舞钢市美乐佳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及香菇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1、罚款陆仟圆整(6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壹拾贰元贰角叁分(12.23元)。未履行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