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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wgsfpb-00000-2021-00001 关键词 有效性
主题分类 业务管理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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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道路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19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道路建设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内道路未硬化雨后道路泥泞行路难问题,着力提升全市有脱贫人口的行政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脱贫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舞钢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补项目

全市有脱贫人口行政村,村内主次干道及排前路建设项目。

设计标准为宽度2-4米,排前路平均厚度0.15米、村内主次干道平均厚度0.18米的C20或C25道路。

二、奖补标准

根据项目验收合格工程量(厚度以实际取样点平均数值为准),按照市财政评审中心核算混凝土单方造价进行奖补。

三、奖补资金来源

2021年度舞钢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600万元。

四、奖补程序

(一)项目申报(202010月—20213月)。各乡(镇、街道)作为道路建设奖补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县级行业部门论证、县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完善项目入库资料。各行政村对本村拟实施的道路建设奖补项目向所属乡镇办进行申报;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各行政村申报的道路建设奖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论证,对亟需实施、群众积极性强、项目图纸准确、污水管网已先期施工完成或者预留农村污水管网施工空间资金筹措到位并具备开工条件(路基平整到位)的项目,通过乡级审核后,由各乡(镇、街道)汇总上报至市扶贫办;市扶贫办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逐一研判,通过论证评审后,提交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复后方可实施。

(二)项目实施(20213—202110月)。经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由各乡(镇、街道)作为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办干部、村三委干部、驻村工作队、贫困户代表等组成)负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各行政村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由业主负责项目的实施和开工前期准备、后期管护等工作。凡是具备相关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各行政村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

(三)项目验收及奖补(20213—202110月)。

1、验收标准。项目工程量以市财政评审中心实际测算工程量为准,厚度以第三方检测取芯数据为准;工程质量检测主要指标含混凝土强度、路面厚度和平整度、路肩陪护,路面厚度按照每村不低于3个取芯数据的平均值计算,高于设计标准的按设计标准计量,厚度高于12cm 低于设计标准的按实际计量,厚度低于12cm的视为不合格

2、验收程序。(1)乡镇办初验。项目建设完成后,先由乡级、村级、脱贫户代表进行联合验收,初步核准竣工图纸,计算项目工程量,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由乡级申请市级联合验收。(2)市级验收。市扶贫办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财政评审中心和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成立项目联合验收组,对项目工程量和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市财政局、扶贫办根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工程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达标)和市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决算评审报告,按照扶贫资金支付流程一次性拨付奖补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要广泛宣传道路建设奖补项目的政策标准,引导群众树立自力更生信心,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全过程,提高人民群众对扶贫项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加强项目督导,确保扶贫项目工程质量。

乡村两级成立项目监督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把质量关。市扶贫办、财政局联合对扶贫项目进行常态化督导、指导,确保扶贫项目工程质量。

(三)落实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根据《舞钢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乡、村两级做好项目申报公示、项目批复公示、开工公示、竣工公示、永久性公示牌等工作,确保公告公示内容规范、资料完备。

(四)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程序合规。

市扶贫办、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截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如发现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市纪委监委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项目建成后纳入村级固定资产,加强扶贫项目管理维护。

建立乡级、村级扶贫项目管理台账,将建成后的扶贫项目纳入村级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管理维护力度,确保充分发挥扶贫资金项目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