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移民安置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舞钢市移民安置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舞钢市移民安置局内设管理机构共有5个,分别是:综合股、财务股、规划安置股、项目管理股、信访股。此预算为本机关预算。
(二)、人员工程情况
舞钢市移民安置局实有人数18人。其中退休2人,自收自支1人。
(三)、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移民工作《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按照国家和省、市批准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进行实施。
3、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有关移民搬迁安置实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4、负责移民资金的管理、使用、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有关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和对口支援移民后期扶持的协调工作。
6、负责移民来信来访工作,维护移民稳定工作。
7、负责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移民技能培训等工作。
8、综合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132.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32.86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长较多及专项经费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3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9万元。比上年增加32.8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32.9万元,较上年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2.9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1.83万元,占77%;商品服务支出8.5万元,占6.3 %;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0.37万元,占0.02%;项目支出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2.2万元,占16.7 %,主要项目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人口核减和资金发放;大、中、小型水库项目申报费;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安置总体验收终验工作经费;夏秋两季禁烧工作经费;扶贫队员补助经费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2.9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2.8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和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事务支出132.5万元,占9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4万元,占0.3%。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13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3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预算数与2017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065%。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14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0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个,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