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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强化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 加强春节药品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21-01-26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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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下午,舞钢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暨春节期间药品监管工作会。各基层所所长、业务股室人员、全市药品连锁企业、药品零售单体门店负责人参加会议。副局长郭海军、药品安全总监赵书华出席会议。

会上通报了近期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传达了上级部门疫情防控督查反馈意见。要求药品经营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三个必须”“两个禁止”和“及时上报”:必须在药店门口显眼位置设警示标语,必须要求进店顾客佩戴口罩,必须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禁止不佩戴口罩、拒绝测量体温的顾客进入药店,禁止不出示健康码、不能出示健康码且不能提供身份证的顾客进入药店;及时上报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顾客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异常情况。

会上还从三个方面对2021年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风险隐患大排查,紧盯进货渠道、资质合法性、冷链运转等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械及销售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械流入市场。二是加强对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违法现象检查力度。三是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搜集、上报工作的谋划,对质量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稳步推进不良反应工作的开展。

会议提出三方面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认识到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加强监管力度就是对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二是药品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自觉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管理,守法经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守住舞钢市新冠肺炎疫情“零感染”贡献药品经营力量。三是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把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和春节药品安全监管统筹结合,将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严防严控,抓紧抓细抓实,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会后,与会药品经营单位一一签订了《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