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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4 来源: 浏览次数:

舞政〔2020〕3 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 2020 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0〕1 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平政〔2020〕3 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舞钢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我市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舞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应于 2020 年 3 月底前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组织机构(含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应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人口普查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登记等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建立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市政府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部门协调、数据质量等工作情况纳入 2020 年绩效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 2020 年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相应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人口普查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各尽其责。市统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确保必要的普查经费、普查物资落实到位;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户口整顿,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并提供普查所需有关资料及信息,配合开展普查入户登记;住建部门要协调物业公司参与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及登记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卫健、民政、医保等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向普查机构提供所需的部门基础资料;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工作。

(三)强化普查保障。

1.落实普查条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所拨经费主要用于前期宣传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交通费、数据处理费、会议费、印刷费、聘用人员劳动报酬、误工补贴等相关支出。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所需的办公场所、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人口普查的工作需要,对经费支出做出预算安排,并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

2.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精心选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加强培训和管理工作,组建一支思想好、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普查队伍。普查机构可从统计、公安、民政、教育、卫健、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和相关站所抽调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切实增强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各抽调单位要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强化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横幅、海报、临街 LED 屏等户外广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大力宣传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动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并严格按照普查要求提供真实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舞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舞钢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3 月 10 日


附 件

舞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志骞(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耀波(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天翼(市督查局局长)

张仁杰(市发改委主任)

李为民(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国刚(市财政局局长)

张书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付建喜(市住建局局长)

姬冠华(市卫健委主任)

张卫贤(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李洪涛(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绍星(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东林(市教体局副局长)

刘凯星(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学方(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春波(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段国勇(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会香(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晗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雷云会(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延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郭凤丽(市委宣传部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慧娟(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钟红梅(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爱英(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曹 刚(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夏爱娟(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张红彬(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阮清照(人行舞钢支行副行长)

牛仕梁(市武警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

实施,李会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