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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乡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2-03-18 来源: 浏览次数:

武功乡2021-2022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舞钢市2021-2022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救助范围: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临时困难的家庭和人员,包括:农作物减产绝收户、受灾已脱贫户、受灾低保户、受灾低保边缘户等受灾困难家庭和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老人、散居孤儿、优抚对象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救助标准:按照“人均救助标准不低于100元,不得高于300元且户均不高于2000元”基本标准,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依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脱贫户、受灾低保户、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老人、散居孤儿、优抚对象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重点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救助资金超2000元的要附注说明。救助程序: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一是受灾群众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名;二是村民委员会收到农户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后,对申请、提名对象,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决定,对民主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救助对象,对救助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号码等信息核对必须相一致后上报乡政府。乡政府接到村民委员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审核、上报、发放工作。

       本批次审核2430户共计3086人,共发放救灾资金577710元,棉被255条,棉衣55件,面粉115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