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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红山街道办事处推行“河长+警长”制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 浏览次数:

红山街道办事处推行“河长+警长”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讲述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打造平安水域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范围

在全街道范围内柳叶河段流域、楼子沟水库及各类水域实施河湖警长制管理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在乡级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河长警长”组织体系,采取“一对一”方式,设立乡、村两级河道警长,协助对应的河长开展工作。

四、组织体系
    按照“对应河长、属地管辖、分段设立、逐级负责”原则,落实属地管理、分级分段负责,全面建立街道河湖警长体系。

五、职责任务
    河道警长在乡级河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乡级河长主要负责落实上级河长交办的工作,落实责任河湖治理和保护的具体任务,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对需要由上一级河长或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一级河长报告。
    村级河长主要负责在村中开展河湖保护宣传,组织订立河湖保护的村规民约,对责任河湖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一级河长或相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河湖纠纷调查(协查)处理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
   (四)定期巡查。

 

                                                                                      舞钢市红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