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WG001-0202-2017-00031 | 发布日期 | 2017-12-17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政办〔2017〕40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舞钢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舞钢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1日
舞钢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举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环境的信心和满意度,根据《平顶山市创建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省、平顶山市和我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突破口,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为重要抓手,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方式,营造监管部门协调联动,企业诚实守信,群众广泛关注和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把我市建设成为食品安全化、体系建设完善化、部门协作常规化、宣传教育常态化、企业监管动态化的省级食品安全市。主要创建目标: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市、乡两级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严格落实。
2.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健全,配齐配强监管人员,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每个乡镇派出机构监管人员编制数量要满足监管实际需要,编制数不少于5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每人每年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保障必要的执法车辆、设备、设施等监管装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50%以上的乡镇(街道)监管队伍的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讯交通等执法装备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药监财〔2014〕204号文件标准要求配备。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市、乡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能够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工作。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市级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设置市级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5.加大食品检验监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批次,全年抽检不少于500批次,每月抽检的蔬菜、水果、畜禽肉等食用农产品不少于20批次。同时,问题发现率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6.食品安全监管有力。各环节监管体系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全面巡查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每户每年巡查不少于4次。全市参加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低于持证单位数的90%,参加量化分级评定单位的公示率达100%。
7.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进行宣传;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农村聚餐厨师建档管理,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农村聚餐厨师健康管理,农村集体聚餐按要求备案,进行现场指导,及时处置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8.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9.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市广电总台要适时安排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全年不少于4个学时。
10.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能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不存在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
11.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工作,统一使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4小时不间断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
12.以本市人口的万分之三为基础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及对当地政府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认可度应在80%以上。
13.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在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相关单位绩效考核以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中,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3%,并对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14.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置。
三、责任分工
(一)市食安办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按照《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和《创建评价标准体系(试行)》的要求,制定全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以及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二)市食药监局负责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质量监督抽查、质量信用档案建立等工作;负责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负责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承担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从业人员、餐饮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提高食品监测品种覆盖率,全面扩大食品质量检测范围;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三)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负责农药残留超标检测,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负责开展种植领域的创建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四)市畜牧局负责开展养殖领域的创建工作,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规模养殖场(户)负责人定期开展培训;负责做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和检验检疫工作。切实加强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定点屠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严格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严厉查处未检出场、未检发证行为。要及时组织力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五)市卫计委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实施紧急医疗救援、事故现场卫生处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负责对餐饮用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六)市教体局负责做好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工作的管理,配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突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创建环境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加强对食品摊贩摆摊设点的监管执法工作。
(八)市委宣传部负责创建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度、满意率。
(九)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负责对创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市公安局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
(十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落实属地责任,开展本辖区的创建工作;利用基层监管网络平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乡镇政府、街道办成立食品安全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支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并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2017年8月17日前)。市政府成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2017年8月17日—9月30日)。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夯实人员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保证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自查整改(2017年10月1日—10月15日)。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各项档案。
(四)考核验收(2017年10月16日—10月31日)。向平顶山市食安办提出验收申报,并做好验收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具体负责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以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相应职责,严格监管,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以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原则和“六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要求,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着力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以及有关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责共同承担创建责任,切实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以及有关部门创建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督查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创新监管举措。市食安办要定期组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成绩,研究解决问题,强化推进措施,安排部署任务;同时,对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有效措施及时总结,形成经验广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