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WG001-0202-2019-00009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迎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舞政办〔2019〕4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舞钢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复审迎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舞钢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迎验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31日
舞钢市国家慢性病综合
防控示范区复审迎验工作方案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和复审制度,5年一届,届满复审。2020年我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将迎来届满复审,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复审迎验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验收,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精神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体系(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实施健康舞钢战略,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助力脱贫攻坚和健康舞钢建设。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将健康融入万策,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降低慢性病的发病率和过早死亡率,有效控制慢性病医疗费用增长,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复审验收。
三、工作职责
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分别成立本单位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年度工作计划,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如烟草控制、健康体检、职工工间操、职工健身活动、健康教育等制度,并组织落实;加强办公区域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如设置健康小屋、慢性病防控宣传栏、健康小贴士、室内外健身场地等;将慢性病防控经费纳入本单位业务经费。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召开联络员会议。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会。
市委宣传部:负责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工作;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定期宣传制度,联合市卫健委,结合宣传日重大活动,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主题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
市督查局:负责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本单位所承担的建设任务;将示范区建设纳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
市发改委: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安排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管理规范;落实慢性病防控配套经费,保障慢性病防治工作长期开展。
市卫健委:负责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开展重点慢性病的监测及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实现对慢性病患者的全程管理等。
市教体局:负责制定学生慢性病防治教学计划,建立学校控烟制度;配合开展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口腔卫生宣传教育,督促各类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市体育运动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群众健身活动;配合各街道,建立和完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健身场所,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保护,并提供有关数据。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禁止烟草广告的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落实;开展健康食堂、餐厅、酒店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烟草工作的落实。
市文明办: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文明创建有机衔接整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总结出思路创新、独具特色的成功经验。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全市社区文化建设及群众健身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协同工作机制。
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做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健身竞赛、工间操等活动,促进慢性病早诊早治。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等项目。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禁止户外烟草广告政策的落实,组织对非法设置的户外烟草广告进行拆除。
市民政局:负责为慢性病致贫困难家庭提供经济救助,并协调殡仪馆每月提供居民死亡名单,协助做好居民死亡登记报告工作;做好社会养老机构安全等各项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并提供有关数据。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及居民意外死亡名单等数据,协助做好居民死亡登记报告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数据。
市人社局:负责提供有关慢性病医疗保障的政策资料,并落实相关工作,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力开展。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商业健康保险参与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活动。
团市委: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慢性病防控的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市妇联:负责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妇女群众健身活动,鼓励妇女广泛开展健身活动;督促落实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筛查;协助开展妇女预防慢性病相关知识的宣讲和教育。
市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群医疗救助,提高残疾人群医疗保障水平。
各乡镇(街道):负责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设置社区宣传栏、社区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开展社区健康讲座,建立群众性健身团体,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按照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文件要求,结合省级复审时反馈意见及各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推进各项工作实施方案,逐级召开全市及各成员单位复审迎验动员会,广泛宣传,细化任务,调查摸底,建立台账,逐项整改落实。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按照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开展工作,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完善问题台账,解决突出问题,除难点、抓亮点、创精品,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强化整治措施,逐条逐项完成达标,进一步完善示范区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注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每季度按要求报送至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慢防办,设在市卫健委)。
(三)工作报告撰写与报送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文件要求,整理归档资料,撰写《舞钢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报告》,并按时间节点,报送至市慢防办。市慢防办汇总整理后,将我市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按要求逐级报送到国家卫健委。
(四)评审迎验阶段(2020年4月1日—2020年10月31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营造迎验氛围。针对重点问题、薄弱环节及上级卫健委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专家组的暗访调研和现场技术评估,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届满复审。
(五)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坚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巩固示范区建设复评成果,整理、归档资料,对各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
五、工作机制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迎验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动员全部力量齐抓共管,认真落实。
(一)责任分包。各责任单位要对示范区建设迎验工作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标准、定整改时限的五定责任分包制。
(二)建立台账。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复审迎验工作问题台账,加强与市慢防办沟通联系,及时上报问题台账及整改进度,按照时间节点整改落实。
(三)督促检查。采取单位自查、日常督查、综合考核和领导巡察等方式,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根据示范区建设指标变化、机构改革等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成员单位要设1名专职联络员,未设或需要调整联络员的单位,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报送至市慢防办(电话:7281955,7291870 邮箱:wgsmfb@163.com)。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复审迎验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力以赴。单位主要领导是复审迎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复审迎验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责任落实到人,扎实做好复审迎验各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重在建设,重在巩固、重在常态指导思想,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电视台、网站、微信等媒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营造浓厚的示范区建设和复审迎验氛围。
(三)加大投入,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创建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体系(试行)》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完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责任明确到人,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示范区复审迎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建立机制,强化督导。市慢防办要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督促各单位建立示范区建设长效管理和自查自评机制,落实迎验任务;市督查局和市慢防办要建立督查、通报、考核制度,抓好日常建设与集中治理氛围的营造,协调推进各项迎验工作。
附件:舞钢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舞钢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孔 阳(市 长)
副组长:王海彦(市金融风险防范及投融资监管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 员: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邢秋浩(宣传部副部长)
世晓慧(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仁杰(市发改委主任)
魏红涛(市教体局局长)
李为民(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晓辉(市民政局局长)
胡国刚(市财政局局长)
胡东涛(市人社局局长)
张书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付建喜(市住建局局长)
张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 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姬冠华(市卫健委主任)
刘保全(市审计局局长)
姜耀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卫贤(市统计局局长)
李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天翼(市督查局局长)
徐 伟(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陈 阳(团市委书记)
李俊丽(市妇联主席)
孙东伟(市残联理事长)
曹绍刚(市环保局局长)
苏永跃(市税务局局长)
马国辉(枣林镇镇长)
李洪涛(八台镇镇长)
卢晓辉(庙街乡乡长)
周庆贺(武功乡乡长)
王钦占(尹集镇镇长)
李国安(杨庄乡乡长)
孙彦峰(尚店镇镇长)
王晓南(矿建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继昌(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磊(铁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文杰(朱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伟华(垭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鹏召(寺坡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俊绍(院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于市卫健委,王海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姬冠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