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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舞政办〔2025〕3号 索引号 00wgs-00000-2025-00003 发布日期 2025-04-25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文号舞政办〔2025〕3号
索引号00wgs-00000-202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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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5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舞政办〔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提案(以下统称建议提案)共206件,其中建议96件、提案110件。为扎实做好202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

认真办理好建议提案是政府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必然要求,是改进政府工作、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是政府系统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责任制,细化任务清单,逐级压实责任。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有建议提案的答复文件要逐一审核签发;分管负责同志要对分工范围内的建议提案专题调研安排、定期协调督促、全程动态指导。对市人大、市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实行领导分包制。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在充分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后,需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再正式行文答复。

二、严格时限要求,规范工作流程

(一)办理时限。接到建议提案后,承办单位要及时签收,对交办意见存在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整意见书面申请(附相关政策文件等调整依据)。对协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协商,15个工作日内召开协商办理会,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研究确定办理方案,综合汇总后形成答复意见。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安排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协商,并将本单位协办意见于1个月内函告主办单位。所有建议提案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复杂的建议提案可延期1个月办理完毕。

(二)答复要求。建议提案答复应按照统一格式行文。根据问题解决程度,用“A”“B”“C”三类标注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解决或采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并且承办单位明确说明有关情况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再次答复。

(三)宣传总结。各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对办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有效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和参政议政渠道。建议提案办理结束后,要积极开展“回头看”,对出台有新政策、办理有新进展的建议提案及时调整完善。凡办理建议提案在5件以上(含5件)的承办单位,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建议提案落实情况报市督查事务中心。

三、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办理质效

(一)强化面商机制。各承办单位要继续将面商工作贯穿办理全过程,确保面商率达到100%。要按照“三沟通”要求,办理前重在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真实意图,办理中共同探讨问题解决对策,办理后注重意见征询,增进共识,从而形成协调高效、务实管用的面商机制。要灵活采取集中面商、个别面商、座谈面商、现场面商等多种方式,使“代表委员提、承办单位办”转变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承办单位“共同议、合力办”的办理模式。办理结束后,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填写《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面见征询意见表》,在报送答复意见时,该表一并送至市督查事务中心。

(二)强化务实机制。调研要结合实际,针对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建议提案,要聚焦我市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调查研究,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即提即办即结,把热点问题的解决及时变为百姓身边“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际效果。答复要精准实在坚持一事一议、一案一策,把握好建议提案的核心诉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形成“简明扼要、直奔主题、干净利索”的答复文风。办理要力求实效,各承办单位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针对议题重大、建议可行、成效可期的建议提案,集中精力重点发力、重点研究、重点突破,做到运转快、答复准、落实好,以点带面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强化督导机制。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定期督办制度,尤其对市人大、市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要集中力量、持续发力,切实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实现“办成一件、带动一批”“办好一件、解决一片”的良好效应。市督查事务中心要强化统筹调度,全程跟踪督办,继续联合市人大选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办理速度快、质量好的承办单位提出表扬,对无故延期或办理质量较差的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承办单位要提高办理透明度,依法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监督,促进办理质效和督办质量双提升。

 

附件: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提案的办文格式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面见征询意见表

 

 

 

                                 2025年4月7        

 

附件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docx

附件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提案的办文格式docx.docx

附件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面见征询意见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