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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第一小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5-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 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 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 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自救自 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 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救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 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 保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 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 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崔红霞

副指挥:陈德 孟红霞 张芬芬

员:张红霞 臧娟娟 仝秋霞 刘明岗 院会张贺菊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 抢救处理组: 组长张芬芬

成员:张贺菊及部分教师

(2) 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德

成员:仝秋霞及部分教师信息组:孟红霞

成员:臧娟娟 刘明医疗卫生处置组:

组长:陈德

成员:院会贞及部分教师

二、日常安全管理

1. 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 禁止在校园教学园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 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值日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上述违规现象。


3. 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4. 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秩序、守纪律地上下楼,当天值日领 导、值日教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5. 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 学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对学校楼道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7. 定期不定期对各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

8. 学校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工作会议必须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全体教师会议根据实际布置安全工作。

9. 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 报警程序:

(1) 发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给指挥长或副指挥长。

(2) 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 110电话 110

2. 处置措施:

(1) 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 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 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 场领导汇报。

(4)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 进行救治。

(5) 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 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 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 送往医院抢救。

(7) 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3. 注意事项。

(1) 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 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1) 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 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 火灾事故

1. 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组成员,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 报警程序:

(1)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 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 119,报告内容为:“……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 学校在向教育体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 组织实施:

(1)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 扑救。

(2)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 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 棉被等。

(4) 指挥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 救人,后救物”。

(5)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 ,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 用各类灭火器具。

(2)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 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 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 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组成员,教育体育局,学 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 报警程序:

(1) 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指挥长报告。

(2) 向教育体育局领导汇报。

(3) 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 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 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 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 关报案。

(4) 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 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 外界宣扬。

(2) 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 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 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 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组成员,教育体育局,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 报告程序:

(1) 学校领导。

(2) 教育局领导。

(3) 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 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教育局主要领导汇报。

(2) 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 请求救助。

(3) 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 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 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4) 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 报告。

4.注意事项


(1)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 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 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 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 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 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群 体性传染病防治,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防治。

2.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

2.1 启动预案

突发传染病后,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开展具体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发布 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救援;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2.2 应急措施

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上级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责任制度;负 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利用校内(外)、课(外)的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对学生和教职工的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病症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 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有异状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街道办的部署启动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

2.3 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2.3.1 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2.3.2 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 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一定数量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 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2.3.3 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 2 小时内以书面信息报教育局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2.3.4 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如发现学校 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则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学校在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2.3.5 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具体要求如下: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3. 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3.1 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后,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上级领导报告;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上报。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3.2 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专兼职信息监测员,综合信息小组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信息。

3.3 信息报送按如下要求进行:凡一般事件应在事发 2 小时内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报告基本情况;凡较大突发事件须在事发 30 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交通事故及其他伤害事故


1. 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及中心校,教育体育局、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部门人员。

2. 报告程序:

(1) 学校领导。

(2) 教育体育局、领导。

(3) 根据事件需要,报告公安机关、医疗部门。

3.处置措施

(1) 师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楼道拥挤踩踏及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等意外伤害时,要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 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 或拨打 120 急救中心请求救助,后采取其他抢救措施。对楼道拥挤踩踏事故,要及时寻找其他通道,及时赶至人流上游组织疏导,防止事态扩大。

(2) 及时向市教育体育局,造成死亡的,应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报告。

(3) 妥善处理事故,协助公安、安监等部门保护现场。

(4) 通知受伤害者家属或家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 协助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

4.注意事项

(1) 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 家长来校,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

四、实行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登记制度。做到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物、经过、事故结果等记载清楚。

五、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 12 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 逐级上报。事故发生后,须及时将事发的原因分析、经过及应吸取的教训、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报告,报中心初中、市教育局,对因学校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分清责任,由上级领导部门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责任。